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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禁止在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09:49:55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4213
为扎实做好文明祭祀工作,防止出现火灾隐患,根据《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禁止在前进区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广场焚烧纸钱、抛撒祭品。
二、禁止超范围经营和在店外经营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殡葬祭祀用品。
三、禁止各类摊点、流动商贩经营销售各类殡葬祭祀用品。
四、提倡广大市民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即日起,前进区各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沿街焚烧祭祀用品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条例》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理解、支持和配合前进区文明祭祀工作,对拒不服从《条例》规定,扰乱执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前进区文明祭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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