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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8 05:27:48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328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驻佳中省直各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

  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7月16日9时起,在全市实行3天临时性管控措施。为充分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全面落实防控要求,筑牢防控战斗堡垒。县(市)区委要火速组织本级机关干部全部下沉社区(村),通过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组织、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适时启动“点长制”和“党员干部包户制”等形式,构建抗击疫情坚实防线。中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选派精锐力量下沉社区,协同做好政策宣传、静默管理、核酸检测、卡口值守、居民服务等工作;要主动承担工作职责,靶向施策、科学防控,切实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疫情防控一线精准考察识别干部,专项了解干部疫情防控实干实绩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干部,从严从快问责。

02

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

  全市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带头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出入场所配合测量体温、扫码、戴口罩。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科学防治知识,主动发声、正确引导。要带头做疫情谣言的制止者,不随意转发、不恶意评论、不胡乱猜测、不信谣传谣,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控,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带头不组织、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并约束好家人和亲属,3天内非必要不出户,示范引领全市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带头打造党员防疫先锋岗、积极参加党员防疫志愿服务队,严格落实“点长”和“包户党员干部”工作职责,力所能及地投入到联防联控工作中,做到组织有召唤、党员有行动。

03

全力推动疫苗接种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推进。县级班子成员要深入包联街道(乡镇)、社区(村)实地调研督导,掌握接种进度,协调解决问题。街道(乡镇)要认真制定推进方案,划定责任区域,确定专班专人负责,摸清各时段的接种对象,倒排工期,逐单位、逐户动员,逐人销号接种;做好下沉党员干部统筹调度、监督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确保在疫苗接种中发挥模范作用。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60岁以上退休干部职工疫苗接种清零工作基础上,深化“三联三结对”共建模式,督促下沉到社区党员干部服从街社管理,积极参与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宣传动员等工作,对知情未种、接种意愿较低的人员,采取“一对一”包联的方式,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引导自愿接种,打好疫苗接种攻坚战,加速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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