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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应指布〔2022〕25号
发布日期:2022-10-18 22:49:47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2623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不减。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7日0时起,进一步分阶段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1.进一步有序恢复人员流动。“无疫小区”居民可在主城区内有序流动,其他小区每天每户一人出小区1次,原则上3小时返回,日常不聚集、不串门。出院(出舱)、解除集中隔离后居家监测和外返管控人员严格按照属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2.进一步有序恢复业态经营。除洗浴场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影剧院、KTV、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台球室、茶室、桌游馆、宾馆(旅店)、保健按摩、彩票站、早市、夜市等业态场所暂不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经属地指挥部批准、在行业部门管理指导下,达到防疫标准的可逐步恢复营业,室内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日常接待人数的50%。餐饮业暂不开放堂食。理发店实行预约制,错峰限流(经营面积20m2以下“一店一客”,经营面积20m2以上可“一位一客”,店内不能有客人等候)。物流、快递按行业部门防疫要求恢复运营。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落实防疫规定的场所可关停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进一步恢复社会交通秩序。出租车恢复运营,实行后排载客,戴口罩、“一扫三查”。私家车“单双号”限行(车牌号末位数字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末尾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执行)。公交车逐步恢复运营。无通行证车辆不离主城区、不跨城乡流动。

       4.重点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全市中小学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各类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暂停活动。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在建工地、企事业单位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其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5.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农村居民和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原则上不出村。跨乡镇作业的需提前向作业地所在乡镇、村(屯)报备。粮食运输、急用农用物资、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运营。严格排查管控域外涉疫地区来佳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人员,按照政策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6.党政机关实行弹性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实行弹性办公机制,各机关食堂暂缓开放堂食。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按照“两点一线”管理模式往返于单位和住所。

       7.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广大市民继续按照防疫要求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赋码管理。公职人员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严肃处理。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8.严格执行戴口罩和“一扫三查”等防疫措施。各场所均设立防疫监督员,严格监督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核酸报告),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所有进入各类场所(含小区、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和“一扫三查”防疫措施。各场所认真落实错峰限流、消毒消杀、健康监测等措施。

       9.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禁止在市区街面、广场、公园、小区院内等室外场所开展棋牌娱乐、广场舞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执行。后续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广大市民朋友们,佳木斯是我家,疫情防控靠大家!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解封不等于解防!坚持就是胜利!请广大市民继续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慎终如始从严从细从实落靠防控措施,筑起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最终赢得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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