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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管控规定,黑龙江这些人被警方依法处罚!
发布日期:2022-11-25 19:52:14 发布者:前进发布 来源: 浏览量:3622
连日来,绥化市公安机关组织全警投入抗疫斗争,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查处多起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案件。 私自营业、不按规定向社区报备3人被北林警方惩处
11月20日,绥化市北林区某烧烤火锅食材超市老板毕某,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私自营业售卖店内商品,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1月20日,绥化市北林区某水果超市业主陈某,因违反疫情管控规定,在临时管控期间私自营业,多次售卖店内商品,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1月17日10时许,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居民曹某,不遵守疫情管控规定,在省内其他地市返回北林区前未向村屯报备,搭乘顺风车在绥北高速新华乡路段私自下车,穿越高速公路护栏准备进入村屯时被疫情防控人员发现。目前,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私自买卖商品、擅自外出 8人被肇东警方惩处
11月20日,肇东市居民王某私自通过微信联系将商品卖给小区居民张某涛,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11月21日,肇东市安民乡居民于某伟、苑某清、陈某在疫情临时管控期间私自外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11月21日,肇东市西八里镇居民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私自外出、黎明镇居民徐某、四站镇居民马某疫情期间私自驾车外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11月21日,肇东市昌五镇居民王某金、梁某在疫情临时管控期间私自驾车外出购物,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王某、梁某予以拘留5日行政处罚。
11月21日,肇东市居民邹某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多次私自送货谋取利益,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拘留10日行政处罚。
11月21日,肇东市居民徐某超在疫情临时管控期间通过微信为他人私自开业超市联系介绍客源谋取利益,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拘留10日行政处罚,并将情况通报肇东市商务局。
谎报行程、多次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1人被明水警方惩处
11月22 日,明水县居民刘某林驾车从青冈县返回明水县。在通过202国道卡口时,刘某林对执勤工作人员谎称过境前往拜泉县。进入明水县境内后,刘某林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前往他处办事被巡逻中的巡特警大队民警发现。
经调查,刘某林近期无故六次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并给疫情防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目前,刘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人被绥棱警方立刑事案件侦查
11月22日,绥棱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柴某被警方立刑事案件侦查。
经侦查,柴某从绥化市北林区返回绥棱县后未报备,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瞒报前往绥化市北林区的旅行史,拒绝参加全民核酸检测,并多次进入公共场所,导致与其密切接触者100余人被采取集中隔离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
目前,柴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警方依法立刑事案件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一篇:出门做核酸,攻略来了! 下一篇:桦南县关于1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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