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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区人社局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18 13:54:53 发布者:区人社局 来源: 浏览量:3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按照全省人社系统整治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查找我区人社领域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影响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涉及我局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办事难”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强化统筹、典型引路,注重总结、赋能治理”原则,促进规范行权履职、完善体制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二、专项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人社系统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重点整治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3.重点整治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对关于开展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工作周密部署,组织人社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研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人。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科室要对照方案逐条逐项集中清查,全面摸清本科室存在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措施等,边自查边纠治,确保真自查真自纠。 (三)深入整改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对照各科室梳理出的问题台账,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促各科室限时整改落实,逐条整改销号,推进解决“办事难”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区人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章建制阶段(8月1日至10月15 日)。围绕工作特点、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人社系统惠企服务工作的强大动力。要规范工作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逐项汇总、长期备案。并注重发现解决“办事难”问题正面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 (五)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前) 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全面客观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局各科室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工信系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前进区人社局市场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丛佐儒 政府党组成员、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王 冲 人社局副局长 赵石磊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 博 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安海龄 办公室负责人 刘 博(女)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负责人 人社局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负责推进人社系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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