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拟对以下项目返还保证金进行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若在此公示期内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向申请单位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1
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心里康复中心
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
黑龙江俊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佳木斯市第五中学薄弱环节改善工程
佳木斯市第五中学
哈尔滨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30日)
投诉举报电话:0454-8635132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1号前进区市民之家701室
特此公示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