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共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1 12:53:53 发布者:区市场局 来源: 浏览量:2207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6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能坚决落实区委宣传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并完成学习频次,学习中落实研讨等学习措施,达到学习入脑入心的效果。严格按要求学习,避免漏项,学习讨论中专学专议,避免出现与学习无关的内容,按区委宣传部中心组学习要求督促参会人员写好心得体会。第一时间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讨论中结合前进区特色研讨形成落实措施,学习中注意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要学习全面,精研细学,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在学习中记好、记全讨论内容。深刻认识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健全完善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完善以党组统一领导、科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不放手、不松手。制定可行措施开展依法行政、及时介入、有效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安排专人负责监测、收集舆情信息,并加入全区“前进一张网”工作群,对舆情信息进行监测并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审核后发布。 4.关于“保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对保密工作日常的宣传、教育、监督,严格落实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流程,加强保密检查,确保保密工作有效实施。健全涉密文件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文件运行流程,营造快捷、高效、保密的工作环境,防止出现泄密,统一年度、统一保管期限的涉密文件一单独装进档案盒,单独存放。完善保密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 5.关于“落实食品监管“四个最严”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环节,严查食品原辅料进货情况,查看实际经营承载力与现场生产加工条件是否相匹配。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通知基层监管所进行查办整改,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检,抽查食品原辅料、成品产品、餐具用具情况,保障食品安全。进行问题调研,加强股-所联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排查。在许可现场审核过程中,针对餐饮主体严查库存食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保质情况,尤其加强对麻辣烫等涉及料汁制作的经营主体的相关检查。指导企业明确档案相关事项流程及规定,督促企业将检查登记表、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副件及企业整改报告建立留存专用档案,或放置在公示板存放夹内。 6.关于“落实知识产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干部职工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深入企业、商场科普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引导企业和公众申注并积极运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权益。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7.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交叉互评,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度除参与省局组织的、司法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外,必须开展部门内部自评,查摆问题加以整改。要求各执法股、所严格落实《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资料,由承办机构统一存储和保管并明确专人负责,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不得私自保存。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中使用可下载电子执法证APP的安卓系统手机,禁止行政执法人员将电子行政执法证截图作为亮证使用,务必做到实时亮证。明确承办案件的主办人为立卷责任人,立卷责任人在完成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后,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人签字后,统一移交案卷保管室保管。严格区分案件审核与法制审核,达到法制审核标准的案件也须经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由局负责人讨论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加强学习,严把审核“质量关”。充实法制审核队伍,培养法制审核人员。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促使支部党员以案为鉴、揽镜自省。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源头上促警醒、抓整改,自觉守牢红线底线。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针对性廉政谈话,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在思想上加以引导,对“苗头风向”及时提醒,对有轻微小问题的予以纠正,引导党员干部知“禁区”、守“纪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按照“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等步骤,将班子成员、各部门、各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摸排清楚。按照排查廉政风险点,分层分类完善风险防控举措。 9.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案件办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裁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仔细审阅核实无误后,作为处罚裁量依据,并根据法条法规所符合的情况做出处罚决定。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区市监局案例指导库,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主体、主观故意程度等因素,统一行政处罚标准。③各办案机构与法制部门加强沟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做到有理有据、标准一致。 10.关于“综合执法监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调整充实广告监管力量,强化日常巡查。每个综合所设立1名兼职广告监管员。采取科、所联动方式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整合监管措施手段,加大监管、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培训力度,9月中旬前开展广告监管员培训1次,并充分利用省局、市局广告培训班加强全局广告监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广告市场监管职责,使户外违法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加强对利用合同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格式条款的规制。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常见违法行为查办工作清单》,归纳出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四大类八项常见的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案件查处方面的细致指引,并且明确八项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定性依据、处罚依据,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提供指南,促进全局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 11.关于“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对所有生产企业实验试剂会进行全面检查,标注日期,并建立试剂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试剂标签。完善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按照批批检验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批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加强进货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人,规范填写要求,确保进货信息完整、准确。联系计量检定机构,对天平进行检定,并取得检定证书,建立天平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安全问题。认真填写特种设备检查记录作为区局“吹哨”佐证材料,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的填写规范和要求,培训内容包括详细记录设备基本信息、准确描述问题等。用统一的检查记录模板填写,模板中包含设备详细信息、发现问题等必填字段,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1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凭证、明细进行装订粘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相关制度进行支付。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内部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原则性,使法规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 13.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各用车部门建立公务用车使用记录,记录包括使用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详细信息。完善用车审批制,用车部门负责人要在使用记录上签字批准。对汽车维修点进行维修资质等考察,选出2家资质好的正规汽车维修店确定定点维修范围清单。局内所有公务用车均在此范围名单内定点维修,并向局办公室备案。 专人领取油票,专人驾驶公务用车到指定加油点使用油票加油,无特殊情况要保证加油时车上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相互监督。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保证有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等不同层面的谈话。对民主生活会问题情况及时整改情况通报,注意流程顺序。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帮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对民主生活会各项会议材料进行会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无抄袭、无拼凑,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化党性认识,坚持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联系指导等制度,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倾听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准确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 1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超3万元以上支出一律上会讨论,经过充分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后再支付。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认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内部的监督,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主要领导带头实施和执行。会议记录人员用表述最终决策的规范语言表达明确记录,严格按照有关会议记录要求书写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讨论、表决和形成决议等环节的全部内容。详尽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同意”、“不同意”等表决意见,确保内容完整、详细,体现会议研究、表态、形成决议的全部过程。 16.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对发言材料出现雷同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第一意识形态批评教育谈话,严肃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加强党性锻炼。设立专人专柜负责保管各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高度重视谈心谈话环节,用好党的传家宝,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善于倾听别人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征求的意见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签字确认环节。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督促并指导所辖各党支部确保各项会议时间达到频次,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量。基层党支部落实好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党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 1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其他党组领导同志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部门的党建工作,定期研究、群策群力,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规定每年年末定期召开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党支部全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支部生活,充分利用支部平台,凝聚人心、汇集人气,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全局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纪律约束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严明工作纪律,完善签到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完整考勤记录。严实工作作风,严肃考勤制度,在签到本上备注好休假,不得重复签字。加大对考勤制度的宣传学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纪的意识。 2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提高认识,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到位,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针对校园周边“小餐桌”类主体,严查严防,提高准入门槛,联合监管所对该类主体进行不定期抽查、预警约谈,查摆风险隐患。积极协调教育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享线索,积极查办校园周边主体安全问题。 21.关于“发现与上轮巡察同类型问题”问题的整改 学习中注意学习的全面性、及时性,要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区市监局案例指导库,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主体、主观故意程度等因素,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各办案机构与法制部门加强沟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做到有理有据、标准一致。 截至目前,关于“执法队伍建设有短板,依法行政质量不高”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管理,针对《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培训,明确资格管理、教育培训、行为规范、考核监督等方面规定。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针对罚没款缴款票据归档要求,与其他县区统一标准,明确仅放入《黑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避免产生混淆。法制人员加强执法监督业务培训,提高审核能力,保证行政执法案卷要件齐全、制作规范。开展《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务管理条例》的培训,重点加强第四章票据管理的学习。要求各股队负责人、各监管所所长承担责任,明确罚没款由行政相对人自行存入银行,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银行。 下一步加强执法技能教育培训,利用法治教育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结合业务大讲堂开展线下学习,组织各科室精干力量、经验丰富人员上台主讲。重点培养年轻干部、新考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查摆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装订问题,并加以整改,补全封皮、补填漏填项目。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统一各股、所文书材料制作标准。利用案卷自评、交叉互评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果,扬长避短,使行政执法案卷更加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54-8605279;邮政信箱佳木斯市前进区顶业街2号五楼;电子邮箱peichao69620@sina.com。 中共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