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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3:53:40 发布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浏览量:514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物业服务履约卫生清洁不到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不到位、信息公示不到位、合法投诉受理处置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向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会)报告不到位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物管会)未得到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获得收益或隐瞒不报经营收益;小区公共收益未专户储存、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收支账目不清晰、不真;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物管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占用、挪用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物管会)未按规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或公示内容不全。住宅老旧电梯维保不及时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454-8696006(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投诉举报邮箱:qjqzjj2024@163.com; (三)投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相关要求 (一)为便于及时准确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尽可能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图片、影像等证据,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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