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如下: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佳木斯市前进区发展改革工信局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