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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前进区教育局关于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8 15:35:57 发布者:区教体局 来源: 浏览量:3446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0月30日,区委巡察组向教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反思,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并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逐项明确整改责任,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局党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了切实有效地整改措施,采取销号制度,对可立行立改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教育党委加强学习和研究,重新根据工作实际研究修改原有《教育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使“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更严谨规范。 2.关于“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教育局能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有签字有留痕,但是仍存在校园安全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各校安保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对,督促安保人员不足的学校及时补足。二是召开区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再次向区属各校强调,对发生于学校的校园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区教育局上报情况。 3.关于“教育局财务管理、统计数据分析和监测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财务人员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要求学习。二是认真学习《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领会文件精神,用以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使用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加强对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关停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前进区清理治理非法办学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管理力度,依法依规拆除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牌匾。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讲话精神,提高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召开了2020年末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向区委宣传部上交了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管,充分发挥网评员正面网评的引导作用。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年度规划,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拓宽宣传渠道,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升。 3.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加强组织建设,优化建强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制定《前进区教育局党委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教育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组织教育党委按程序选举换届。 4.关于“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采用多人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教研监督检查工作,避免监督检查中的人事管理关系。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组织教育局公务人员考教育执法证,充实教育执法队伍力量,促进教育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4-8691639;邮政信箱: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1号前进区政府大楼二楼教育局;电子邮箱:msy125487@163.com。
中共前进区教育局党委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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