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11月15日,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会同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佳木斯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含农垦、森工、军队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 40元,新冠病毒(Covid-19)核酸 5-10 人混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8元,2021年11月16日起执行。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免费提供纸质报告。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