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2023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区情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区防汛抗旱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前进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区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区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和城村供水安全。
(三)坚持因地制宜、城村统筹,统一规划、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防汛抗旱工作要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科学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近期与长远之间等各项关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
(四)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除害兴利、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村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前进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前进区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本领域防汛抗旱工作。
(一)前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前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区防指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二)区防指组织机构
区防指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永志同志任总指挥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姚科军同志任总指挥,区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和区武装部、应急局、水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经合局、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山水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港湾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为区防指成员单位。
(二)区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研究拟订前进区防汛抗旱政策、制度等;依法组织制定松花江南岸、王三五河两岸前进段等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按程序决定启用重要蓄滞洪区、弃守堤防或破堤泄洪;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落实重点地区和重要部位防汛抗旱责任人,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与流域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
(四)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职责
1.应急管理局: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筹备区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协调建立区武装部救援装备共享共用机制。负责对我区受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灾物资。
2.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雨情、灾情和水文预报,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全面掌握并排查辖区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情况。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督促河长加密巡护频次,组织水务专家对松花江、王三五河前进区段沿岸堤坝是否发生垮塌、滑坡、沉降等隐患问题进行反复排查并及时上报。负责做好南岗村农作物受灾防范,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灾情,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减少农民损失。
3.教育局:负责做好区属学校等教育机构师生防汛抗旱教育及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家庭学校互动平台、家长会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防汛抗旱安全提示,增强安全意识;负责对南岗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4.发改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细致开展人防工程内涝灾害隐患调查摸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负责督促有管理的人防工程企业,采取“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管理方式,认真查找整改隐患,积极储备防汛物资,修订有效应急预案,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5.民政局:负责协调全市各类慈善组织,组织指导慈善机构开展救灾捐赠和管理社会救灾捐赠款物。负责及时帮助灾民按照政策要求申领临时救助资金。
6.住建局:负责对辖区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和解危加固。负责对临街道路排水设施周边清淤修复工作,及时清除排水口堵塞。负责督促指导建筑施工工地防汛责任制,对老旧小区改造等在建工地中的起重机械、模板支架、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及用火用电等重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围挡”作业,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防汛相关工作,重点做好低洼小区、地下停车场、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
7.前进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盗取防溺水救援装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街道和有关部门处理好舆情及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加强对公共水域巡查巡护,积极开展涉险劝阻工作。
8.前进交警大队:负责对恶劣天气事故易发路段的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帮助辖区单位协调联系市级相关部门抢修。负责做好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辖区道路上出行车辆遇阻疏阻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9.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汛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极端天气下,在重点部位前置备勤工作,确保遇险群众等得到及时救援。
10.区武装部:负责加强民兵应急连的防汛救援培训、装备配备等应急准备工作,防汛期间随时做好抗洪抢险作战准备。
1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居民群众避险转移和灾民安置准备工作,重点帮助独居老人、鳏寡孤独人员、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居民及时转移和疏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平房区、地势低洼地区巡查管护工作,对易堵的下水、排水设施、坑洼路面、疑似危险房屋、长距离围墙、裸露电线等进行排查整治。负责加强对居民防汛抗旱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提升群防群控能力。负责组织巡查巡护队伍,协同公安、水务、应急等部门对涉险群众及时劝阻危险行为。负责鼓励发动社会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参与防汛抗旱巡查巡护和救援工作。
(五)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其他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机构,在区级或属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机制
(一)应急响应
按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区防指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应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险情、灾情、旱情。区防指办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按照统一部署及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灾情信息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转移安置人口、伤病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信息,以及房屋等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气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指办(应急管理局)报告受灾情况。防指办及时组织研判灾情和气象趋势,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向前进区政府、上级防指办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和应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抢险救灾
出现灾害险情后,区防指办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各街道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指挥调度
区防指在灾害防范应对过程中,坚持“统一调度、纵向指挥”,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了解掌握一线工作情况,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巡查防控,确保一线强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有效落实。
(二)提高防范水平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要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系统梳理防汛工作相关政策规范、责任体系、工作措施、重点隐患等,汇编形成防汛工作图,将防汛组织指挥明确到每位领导、实际工作细化到每个岗位、整改措施明确到隐患点位、避难场所明确到具体位置、防汛物资明确到一件一物、防汛队伍明确到具体单位、防汛预案明确到实际行动,实现精准施策、精准落实。
(三)提升演练实效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要制定防汛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目的、人员、科目等具体内容,演练指挥流程、协同部门、避险转移、抢险处置、决策支撑、设备实操、技术保障等项目,强化防汛应急能力提升。对于防汛指挥机构有新任主管领导的、有新发布实施防汛应急预案的、抢险队伍责任区域或任务有调整等情况的,必须组织防汛应急演练。
(四)强化监督检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街道要结合自身行业属地优势,针对河道、积滞水点以及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涉水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或个人落实应急措施,不断提升防汛工作能力。
五、附则
1.洪水等级。根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 22482—2008):
小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
中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5年~20年的洪水。
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为20年~50年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
2.风力等级。根据《风力等级》(GB/T 28591-2012):
微风:平均风速3.4m/s~5.4m/s(风力3级),旌旗展开。
和风:平均风速5.5m/s~7.9m/s(风力4级),吹起尘土。
劲风:平均风速8.0m/s~10.7m/s(风力5级),小树摇摆。
强风:平均风速10.8m/s~13.8m/s(风力6级),电线有声。
疾风:平均风速13.9m/s~17.1m/s(风力7级),步行困难。
大风:平均风速17.2m/s~20.7m/s(风力8级),折毁树枝。
烈风:平均风速20.8m/s~24.4m/s(风力9级),小损房屋。
狂风:平均风速24.5m/s~28.4m/s(风力10级),拔起树木。
暴风:平均风速28.5m/s~32.6m/s(风力10级),损毁重大。
3.干旱等级。参照《区域旱情等级》(GB/T 32135—2015):
轻度干旱:连续10~20天无有效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10%~30%。
中度干旱:连续21~30天无有效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31%~50%。
严重干旱:连续31~45天无有效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51%~80%。
特大干旱:当连续4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80%以上。
附件1:前进区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附件2:前进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3:前进区河流(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4:前进区防汛风险区域责任人名单
佳木斯市前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前进区防汛抗旱值班值守电话 |
||||||
防 汛 值 班 单 位 |
值 班 电 话 |
|||||
前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 |
0454-8312350 |
|||||
前进区水务局 |
0454-8839158 |
|||||
前进区永安街道办事处 |
0454-8346668 |
|||||
前进区港湾街道办事处 |
0454-8368139 |
|||||
前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
0454-8795115 |
|||||
前进区山水街道办事处 |
0454-8765880 |
|||||
附件2: 前进区政府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
||||||
名称 |
行政责任人 |
分管责任人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前进区政府 |
徐永志 |
区委副书记、区长 |
姚科军 |
区委常委、副区长 |
||
前进区永安街道办事处 |
曹 辉 |
书记 |
姜思远 |
主任 |
||
前进区港湾街道办事处 |
刘德华 |
书记 |
祝风雷 |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
前进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
高洪涛 |
书记 |
任 新 |
主任 |
||
前进区山水街道办事处 |
张 雷 |
书记 |
宋 建 |
主任 |
附件3: 前进区主要河流(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
|||||
河流名称 |
责任人 |
责任人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松 花 江 |
曹 辉 |
永安街道办事处 |
书记 |
0454-8346668 |
15164500444 |
刘德华 |
港湾街道办事处 |
书记 |
0454-8368139 |
15245470666 |
|
王三五河 |
张 雷 |
山水街道办事处 |
书记 |
0454-8765880 |
18204549222 |
高洪涛 |
和平街道办事处 |
书记 |
0454-8795115 |
13199111599 |
附件4: 2023年佳木斯市前进区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
||||||||
序号 |
隐患情况描述 |
地理位置 |
整改措施 |
整改措施责任人 |
备注 |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职务 |
电话 |
|||||
1 |
松花江江水上涨漫过堤坝 |
松花江沿岸前进区段 |
1.关注水文信息; |
水 务 局 |
冯 磊 |
局长 |
18903646868 |
|
永安街道 |
姜思远 |
主任 |
13604541996 |
|
||||
港湾街道 |
刘德华 |
书记 |
15245470666 |
|
||||
2 |
河道易发淤堵河水漫过堤坝 |
王三五河与和平街交叉桥下 |
1.组织人员对河道淤积物进行清掏,疏通河道; |
水 务 局 |
冯 磊 |
局长 |
18903646868 |
|
和平街道 |
任 新 |
主任 |
18603681116 |
|
||||
3 |
强降雨易导致小区积水 |
山水街道宏达社区佳南小区3号、4号楼 |
1.协调地势低物业公司准备沙袋、挡板拦堵水流; |
住 建 局 |
徐庆松 |
主任 |
15246455588 |
|
山水街道 |
宋 建 |
主任 |
18004542000 |
|
||||
消防救援 |
宋明泽 |
副大队长 |
13946454999 |
|
||||
4 |
强降雨易导致巷道两侧排水淤堵,部分平方雨水倒灌进屋 |
山水街道宏达社区双合屯棚户区 |
1.及时清理巷道两侧排水沟渠; |
住 建 局 |
于光大 |
局长 |
15845406410 |
|
山水街道 |
宋 建 |
主任 |
18004542000 |
|
||||
5 |
强降雨导致人防工程雨水倒灌 |
全区XX处人防工程 |
1.协调管理企业储备沙袋、挡水板、抽水泵; |
发 改 局 |
于 泉 |
局长 |
13903689917 |
|
住 建 局 |
徐庆松 |
主任 |
15246455588 |
|
||||
6 |
在建工地 |
全区两处在建工地 |
1.施工区域做好围挡,强降雨天气专人24小时值守; |
住 建 局 |
黄文龙 |
主任 |
13069933335 |
|
7 |
低洼易涝路段易发车辆熄火堵塞交通 |
中山街跨线桥 |
1.做好值班值守和前置备勤工作; |
交警大队 |
唐兴江 |
大队长 |
13303688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