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7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和平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2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和平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和平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全盘接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第一责任人,逐一对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梳理和剖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进问题逐一销号。目前,巡察反馈7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与街道社区实际结合不紧密方面。
1.关于“学习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经完善学习制度,并按照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方案,开展集中学、自主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加深学习,入脑入心,提高学习成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灵活运用第一议题制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个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对照“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领导干部走流程、业务大讲堂、二十大知识竞赛、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街道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重新明确分工、职责,要求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问责制度。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钻研文件政策、跟班代训、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工作能力,丰富工作阅历,要以最短的时间胜任本职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以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谈心谈话等形式,从自我剖析、自我批评、自我学习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政策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工委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及政治敏锐性,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较弱”问题的整改。
完善网络舆情防控处置机制制度,时时关注各大社交媒体,持续性监测预警,舆情评估研判,对出现网络舆情发生时,及时反馈,及时做出处置强化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舆情应对及时,稳妥。将网络意识形态列入到重点工作,加大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注重引导网络舆论走向,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有薄弱环节方面。
7.关于“考核程序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规范网格员考核程序,建立考核档案,严格依照《和平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开展考核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对社区主任的月度考核有失偏颇”问题的整改。
完善《和平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对街道监督考核工作进行细化,加强对社区日常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具有公信力。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相关条款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量化评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民主评议环节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社区居委会设立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应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低保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企事业单位专职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社区工作人员在评议小组成员中不得超过半数。每次评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总数的五分之四,评议结果必须是评议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疫情严重期间可暂停低保、特困等动态管理(死亡或退休及时停发),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个别原因(行动不便等)导致未签到可延期。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经济收入核查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街道办事处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力的最低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材料形成时间倒置”问题的整改。
街道加大对社区基层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窗口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申请时间规范档案,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确保民政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动态管理,在保人员长期公示,提升群众获得感及满意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关于“低保档案内,相关佐证材料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
及时更换最新数据,如残疾证、离婚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关于“高龄津贴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应的基础材料,加强申报时的材料审查。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关于“网格员入口不严,出口不畅,严进宽出的管理态势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
按照严进宽出的管理方式制定网格员招录方案,明确招录标准,严格执行招录程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关于“网格员入户没有实现百分百覆盖率”问题的整改。
完善街道科级干部包保社区制度,加强培训监督,定期对所有网格进行抽查确保所有网格达到百分百入户率。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关于“相关民生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民生政策宣传,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线下对网格员加强民生政策培训,确保网格员业务能力达标,做到民情一口清,政策宣传及时,定期排查避免出现惠民政策宣传督办不到位现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关于“网格日记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明确网格日记记录标准,做到统一要求,避免新来网格员操作不到位现象,不定期对各社区进行抽查避免出现网格日记记录不规范现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关于“一社一品建设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增强社区对一社一品工作意识。街道首先提高推进力度与重视程度,更新工作方法。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社区牌品进行定位,以各社区为中心深入挖掘社区特色,各社区根据社区实际形成可行性方案,定期开展活动,加深品牌特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关于“12345诉求工单处置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对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派单工作流程了解。做到系统化了解12345工单流程。加强指导与监督。对各社区工作人员及时督导,提高重视程度确保日常上线处理工单,让群众满意度提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关于“信访维稳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重点人员信访台账,制作规范详实信访工作例会记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计划等相关基础材料,坚决杜绝工作不够严谨规范现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提高认识,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2)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快重点工作;(3)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4)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关于“职责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成立和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制定的相关文件不符合街道实际”问题的整改。
对《佳木斯市前进区街道职责任务清单》重新学习解读,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相关工作方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关于“没有提供街道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问题的整改。
立即制定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日期,并按照日期定期召开会议。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街道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推动不到位,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
28.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恪求平安守成,担当作为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1)对相关分管工作的方案和预案进行完善,增强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意识,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班子成员工作考核,增强班子成员履职意识;(2)对分管部门制定的方案、计划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关于“社区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健全规范,制度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
加强社区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行为。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其中包含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作风建设等诸多方面,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社区党建保障机制建设,发挥组织先导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加大督查、落实、考核力度,开展不定时抽查,月评季考等,确保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1.关于“部分制度没有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
根据当前环境及时进行社区请销假等制度的更新,并且要求社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最新制度进行执行。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2.关于“教育培训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1)培养社区工作者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把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在一起,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求真务实的干劲有效激发起来;(2)不断拓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路、内涵和外延,抓住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工作一经确定,就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完成;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重点,有效地带动全面工作;(3)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都要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要明确完成的时限和基本要求,使得人人有任务、有压力、有动力。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度和取得的效果,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有奖惩;(4)教育社区工作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明纪律、奖勤罚懒,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氛围;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以此提高综合素质,使社区工作者既有抓落实的强烈愿望,又有抓落实的过硬本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33.关于“街道“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力度;(2)准备单独的“三重一大”的会议记录本和党工委工作会议记录本,且将会议记录本改为装订的会议记录本;(3)加大街道主要负责人学习相关制度的学习情况,要了解在使用大额资金的时候,不仅要在原始凭证中附详细的资金使用说明,也要在会议记录中附详细的资金使用说明。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4.关于“社区党委班子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干部管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民主议事规则;(2)优化社区会议记录,重新制定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与内容,不仅如此,相应的工作安排也要明确和细化,也要有明确且详细地交流与研讨的过程;(3)针对各个社区存在的问题,由各个社区领导班子组织会议并理清本社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该有的会议记录不可缺少,工作安排要详细明确,要有重要事项的交流研讨,以及记录的时期要顺时记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5.关于“社区党建工作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树立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2)组织党建领导班子参与教育培训,增强领导班子以及成员对党建工作的进一步认识与学习,加强每一位党建工作者对自身学习能力的自我提升,改正不足,完善自我,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对党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及工作能力;(3)7个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计划以及学习目标,强化自身学习态度,并定期检查。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6.关于“大部分党支部普遍存在无学习计划、无组织生活会情况”问题的整改。
要求各社区党支部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以及相应的学习内容,开展“三会一课”,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7.关于“部分支部学习内容虚化,质量不高,几句官话套话就是一次学习”问题的整改。
将学习贯穿于实践工作的始终,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8.关于“个别支部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相互批评内容过少,辣味不足,没有民主评议内容”问题的整改。
加强各支部对党务工作的培训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内生活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9.关于“个别支部党课内容存在网上照搬照抄现象,文稿中还留有“局党委、公路事业、水文工作者”等字样”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打好知识功底,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刻苦学习多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丰富和武装头脑。坚持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积极把先进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灌输在党支部各党员的脑子中,让支部党课有内容不空洞。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0.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仔细核算,规范党费管理。为做好欠缴党费补缴工作,认真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台账规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41.关于“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现和平街道纪工委已配齐“两专三兼”。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协助党工委督促班子成员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学习摆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加深对政策理论知识的理解认识。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并协助党工委依据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督促各位班子成员认真梳理排查分管战线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纪工委对梳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三、班子成员在重视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内容记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3.关于“部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片等形式,增强街道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引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二要细化主体责任。根据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工作机制。三要层层传导压力。按照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通过示范引领、谈心谈话、专题述职、建立考核机制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日常监督不到位方面
44.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就业创业服务经费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对内控制度严格把控,减少财务管理的工作漏洞,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化、严谨化。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杜绝大额提现现象。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5.关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
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并对2020年的三笔款项会计科目重新进行规范化核算。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6.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协助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并制定整改措施:(1)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街道社区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2)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也不得替代他人签到,领导带头执行考勤制度。(3)做好街道社区考勤签到的监督工作,防止弄虚作假:分管领导和各社区负责人组织检查,纪工委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形式,并做好检查记录。(4)考勤奖惩:考勤结果要作为部门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上班脱岗、缺勤、旷工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民生保障资金追缴返还不及时方面。
47.关于“民生保障资金追缴返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追缴程序,确保追缴返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平街道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和平街道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街道各项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7604639702;邮政信箱:佳木斯市前进区先锋路73号;电子邮箱hpjddgw@126.com。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