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者: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5-14 15:03:05   浏览次数:17260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1.社会保险登记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1. 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 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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