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前进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前进区卫生健康系统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区卫健局: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由同一工作人员负责第一议题学习与党内学习,今后依托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党内重要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2021年以来,卫健系统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讲话精神,要求必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全区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3)区卫健局2022年度共组织开展11次集体学习,其中8次学习讨论环节只进行简单概述,内容未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学习浮于表面,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进一步注重理论学习要和实践相结合,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在理论集中学习过程中,加强提问讨论环节,将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相应措施。
(4)2021年度公共卫生人口监测项目经费使用执行情况评估考核发现,全区19个社区及南岗村均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估办法》及《绩效评估自查表》,且卫健局未按考核评分标准以全年逐月评分,年终累计总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而是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6月进行考核评分作为每年最终考核结果及人口监测经费发放依据。
整改结果:鉴于上级已将此项工作停止,已停发人口监测项目经费,此项工作暂时停置。
(5)2021年3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项考核指标中,前进区共有6项未完成任务目标。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各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排名倒数第一。2023年社区公卫指标完成情况在全市评比靠后。佳南医院2023年上半年基药金额占比为54.33%,低于市定标准10.67个百分点。
整改结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细化职能分工,做到人员分工清楚、工作职责明确、项目服务规范。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绩效评价方案,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综合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公共卫生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都能够规范掌握相关技术和服务管理规程。严格规范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表格要求,进行建档、体检、随访,并及时录入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严格按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继续利用微信群、电子屏、条幅标语、宣传单等多种传媒手段,宣传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让群众自觉、主动接受服务管理,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卫生健康局每月月初、月中、月末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进行监测,发现医疗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占比未达到75%以上,基本药物金额占比未达到65%以上,提醒医疗机构达到标准。佳南医院积极响应基本药物占比要求,尽量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优先采购基本药物,平衡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之间占比情况,达到标准。在2024年2月份开展的全省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城区排名中,前进区全省排名第28位,位列我市四城区第1位。
(6)2022年人民医院、奋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未向军人及家属提供就医优待服务问题,被区人民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书,区卫健局并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对其他公立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相应整改,导致2023年4月站前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出现同类问题,再次被区人民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
整改结果:开设优先窗口及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老年人、现退役军人及家属就医提供流程简化程序,在挂号室、收款室、药局等设置“专属窗口”,在全院所有科室显著位置悬挂“军人优先提示”,保证军人来到本院就医时切实感受到尊敬与爱戴。按照“一站式”服务理念,为军人及家属、三属提供优先挂号、检查、取药、治疗、住院办理、手术医疗服务,在挂号室设置预约电话,提供即时预约服务,实现现退役军人及家属就医“零障碍”、“零等待”,不断增强患者就诊就医舒适感。
(7)对医疗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督导力度不够。2023年7月对辖区46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仍有18家未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整改结果:统一指导诊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与频率,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确定期限,及时督促跟进,制度已全部建立。
(8)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职责定位不清,存在监管漏洞。区卫健局未按照《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街道、社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进行持续性督导,2016年以来没有研究制定具体发放工作提示或指南,社区发放时无章可循,导致出现错发、超发等现象。
整改结果:按照《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街道、社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进行持续性督导。加大抽查巡检和公示举报力度,不定期开展严格筛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敢于揭露、及时制止,并形成长期监督管理的机制。
(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区卫健局2022年度未开展风险研判工作。
整改结果:持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每年度定期开展卫健系统风险研判工作。
(10)教育培训不到位,区卫健系统对保密知识学习培训重视不够,2021年以来,卫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开展《保密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学习培训,没有持续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整改结果:重视保密知识学习培训,坚持每月定期开展《保密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学习。
(11)保密制度建设缺失。卫健局未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无章可循。
整改结果:增强保密制度建设,已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
(12)保密文件管理不规范。卫健局涉密文件与其他文件混放,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归档。
整改结果:强化保密软硬件设施规范管理,已将涉密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开存放,对涉密文件进行登记归档。
(13)保密工作硬件管理不规范。区卫健局16台办公电脑,卫生监督局9台办公电脑,妇幼保健中心5台办公电脑,疾控中心23台办公电脑,均未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
整改结果:已对各单位办公电脑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
(14)卫健局作为南岗办卫生服务中心领办单位,自2020年以来从未参与南岗办“三重一大”会议,对南岗办重要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缺失。
整改结果:已制定大额资金监管制度,实施严格监管,其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卫健局集体讨论决定。
(15)对南岗办公共服务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2020年以来,南岗办先后8次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的情况下自行更改奖励金考核标准,经与南岗办10名科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有8人对考核标准更改毫不知情。
整改结果:已加强对南岗办公共服务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监督及指导,同时督导南岗办在重大决策上要有集体研究讨论,并将结果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
(16)对南岗办薪酬调整工作监督不到位。南岗办在未报请卫健局审批备案的情况下,自行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决定上调2人工资薪酬,权力运用无监督制约。
整改结果:建立薪酬监督制度,制定出符合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薪酬监督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强化检查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机制,对薪酬发放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薪酬责任制,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17)卫健局2022年共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4人次,谈话对象均为科级干部,对普通干部谈心谈话存在盲区,且谈话内容“模式化”,针对性不强。
整改结果: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跟进,高度重视谈心谈话工作,对全系统科级干部及普通科员进行谈话。谈话方式多样,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通过办公室交谈、工作现场交谈,采用“面对面谈”、“电话谈”、“周末谈”等方法,多层级进行,细致交心谈心,确保方式灵活、内容丰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分级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全系统已谈话普通干部33人。
(18)2023年以来,区卫健局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
整改结果:加强教育引导,提升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了集中学习,还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主学习的习惯,切实用党员标准和党纪条规约束自身言行。坚持以案为鉴纠自身,深入剖析原因、认清差距、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创新学习方式,以更适合年轻党员干部的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实现自我提升。已开展党纪党规专场学习15场次,参加培训党员干部30余人。
(19)区卫健局制定的《节能制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中均出现“本公司”字样,《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中指导思想仍停留在“三个代表”阶段,没有与时俱进跟进新理论、新思想,且内容主体只体现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第一议题制度》中出现“局党组”字样,与实际不相符。2023年上半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出现“三城同创”字样。
整改结果:完善和落实支部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创新学习的方式以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克服求稳不求进的心态,不盲目对付照搬照抄,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要实事求是,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20)固定资产未入账。卫健局2022年以来先后采购空气消毒机、气溶胶喷雾器、电脑等设备共计148,182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结果:已确定采购固定资产后要及时入账,防止此现象再次发生
(21)罚没款项上缴超期限。卫健局于2022年3月收缴罚没款9,000元,直至12月方上缴至财政部门。
整改结果:已对罚没款项及时上缴财政部门
(22)财务报销审核不规范,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卫健局2021年12月应急保障车供电安装合同、2022年4月购买医疗箱合同、2022年8月租赁疫苗接种接送车辆合同均未签字盖章。
整改结果: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原始凭证严格把关,卫健局2021年12月应急保障车供电安装合同、2022年4月购买医疗箱合同、2022年8月租赁疫苗接种接送车辆合同立即盖章整改。
(23)区卫健局对党课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2023年6月所开展的党课讲稿全文为网上摘抄。2023年组织生活会无相互批评环节。支部党员大会多数党员发言未结合本职工作,使用“套话”“万能句”敷衍。
整改结果: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对党课的必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规范发言环节内容,要求党员结合工作谈认识。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将各个环节做实做细,让组织生活会切实起到作用。
(24)会议程序不规范。区卫健局2021年至2023年10月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5次,其中13次会议由“一把手”先对具体研究事项进行说明,存在“先定调、后讨论”倾向。
整改结果:修订完善制度内容,细化该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决策程序,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尾表态等规定。建立健全决策结果报告机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和纠错机制,强化决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形成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链,充分做到先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义、如实记录。
(25)2019年十二届区委对前进区卫生健康局专项巡察共发现7个方面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巡察组所反馈的公车管理不到位、卫生执法力量薄弱等2个问题整改不彻底,有所反弹。
整改结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参与,明确责任。已制定公车管理制度,要求公车使用实行严格审批制度,杜绝发生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协调系统内人力资源,调派执法人员充实卫生监督岗位,满足日常执法监督需求。
(26)对离任审计问题整改不重视,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2021年离任审计所反馈的无预算支出招待费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本次巡察发现同类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认真做好全年预算工作,针对2021年离任审计所反馈的无预算支出招待费问题认真对待,严格整改,调整科目,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
区疾控中心:
1.关于“疾控中心未组织开展学习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未主动对接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制定落实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建立健全中心学习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措施和疾控中心党小组学习方案,并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佳木斯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前进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下一步将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学以致用。
2.关于“2023年上半年,疾控中心未对辖区医疗机构艾滋病、丙肝防治工作进行培训督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制定了艾滋病、丙肝综合防治工作督导方案、检查细则,明确每年两次对辖区内定点医院进行督导检查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对辖区内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艾滋病、丙肝业务培训。截止目前,已完成上半年督导任务。
3.关于HIV监测覆盖率不足,2023上半年检测完成率仅为44.4%,被市疾控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和力度,积极组织和协调好各责任单位、爱心机构完成HIV监测目标,截止2023年年末监测覆盖率已全部完成。
4.2023年第三季度全区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为39.72%,规范服药率为76.38%,失访率为2.91%,三项数据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严重精神障碍工作指标全市垫底。
整改结果:积极组织各公卫查询失访患者,降低失访率,同时加强宣传动员力度,通过购买宣传纪念品、免费体检等方式,吸引到更多患者社区体检,提升体检率。加强对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工作人员的督导,进一步提升各公卫对随访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升规范服药率。2024年第二季度全区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为75.41%,规范服药率为92.67%,失访率降低至0,指标较之前有显著提升。
5.疾控中心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疫苗需求量分析研判不到位,致使大量免疫规划疫苗过期销毁。2021年过期疫苗1378支,其中仅甲肝疫苗过期数量达813支。2022年过期疫苗5362支,其中仅百白破疫苗过期数量达1883支,麻腮风疫苗达1506支,疫苗浪费较大。
整改结果:制定需求计划时需考虑本级和下一级本年度年底预计库存量。制定本级疫苗使用计划时,需要参考下一级上报的疫苗使用计划。在下发疫苗时,要遵循“近有效期先出”的原则,从而减少疫苗浪费。2023年报废疫苗4151支,2024年报废疫苗2593支。
6.2023年免疫规划疫苗中的接种率脊灰为72.97%、麻腮风为70.33%、百白破和A+C1和A+C2群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85.03%、70.06%、64.27%,与市疾控所要求的接种率需达90%以上有明显差距。
整改结果:制定免疫规划督导方案,按照计划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督导、及时查看系统接种率。同时,每个季度对各接种单位的接种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导各接种单位建立与家长的有效沟通、督促家长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加大宣传力度并着重宣传接种率未达标的疫苗,制作免疫规划疫苗科普海报张贴在接种单位的显著位置。2023年免疫规划疫苗中的接种率脊灰为72.6%、麻腮风为84.05%、百白破和A+C1和A+C2群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78.31%、80.81%、70.84%。2024年免疫规划疫苗中的接种率脊灰为79.43%、麻腮风为66.67%、百白破和A+C1和A+C2群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68.59%、70.71%、70.00%.
7.网络舆情研判引导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疾控中心所制定的《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无网络专项舆情引导处置应对方面内容。
整改结果:不断完善网络网络舆情研判引导工作机制,已补充《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无网络专项舆情引导处置应对方面内容,同时举一反三,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切实提升中心部门文字材料质量。
8.保密工作硬件管理不规范。疾控中心23台办公电脑未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
整改结果:已对疾控中心的23台办公电脑张贴了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同时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保密相关知识。
9.疾控中心2022、2023年每年仅对4人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结果:进一步完善疾控中心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中心主任对副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中心副主任对中心所有科员进行谈心谈话。目前已进行一轮,下半年将进行第二轮谈心谈话。
10.疾控中心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细、不全,风险点仅局限于疫苗采购及艾滋病防治2项内容。
整改结果: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廉政风险点,将责任主题落实到科室,目前已补充查找到9项廉政风险点,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抓好台账建立和风险防范。
11.疾控中心2022年、2023年碘缺乏病监测孕妇个案表仅填写姓名、年龄及身份证号,其余事项均未进行填写,工作应付了事。
整改结果:加强对各卫生服务中心检查督导,督导工作人员填报碘缺乏孕妇个案表的漏项做到应填尽填、信息完整留档。
12.疾控中心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出现“中心党委全会、常委会”字样。
整改结果:已重新审定《三重一大制度》,加强中心的各类文件审定及细化。
13.预算管理不符合规定,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疾控中心2020年6月无预算采购笔记本电脑支出5,130元,2021年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59.95元。
整改结果:进行预算管理制度学习,按照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年初预算,重视资金使用计划,规范预算申报,避免超预算支出、无预算的现象再次出现。
1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未单独核算,导致账目混乱。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117,450元,至今未进行使用,未发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应有效应。2020年7月,疾控中心使用冷链专项资金650,500元采购冷链设备,其中所采购的台式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7种办公设备共计154,300元,超出冷链专项资金使用范畴,挤占专项资金。
整改结果:对财务科及各科室进行专项资金使用培训,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准确、规范使用。对于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117450元,已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上缴财政。
15.财务报销审核不规范,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疾控中心2020年5笔防疫餐费共计12,965元无发票,购买空桶、洗手液、喷壶等物品支出594元无发票。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对报销凭证进行严格要求,明确凭证实质、有效性,不符合规定的凭证不允许进行报销。对于疫情期间5笔防疫餐费共计12965元进行补贴发票,对于无发票的物品支出594元已经退回基本户。
16.会议程序不规范。疾控中心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会议无研讨环节。
整改结果:规范会议程序,按照疾控中心三定方案要求,三重一大会议进行研讨表决环节,并在今后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同志和卫健局主要领导参会监督。
17.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疾控中心2020年1月、10月支出职业病检测、学校卫生体检费用共计82,100元无“三重一大”记录。
整改结果: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确保之后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严格落实落细。
区人民医院:
(1)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对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只进行传达,无研讨环节。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第一议题的重要性,加强研讨环节,全体参会同志认真分析、研讨,结合本职岗位发表自己感想,研讨过程要认真、高效,深入,不敷衍了事,以一事为鉴改变工作方法,研讨过程要对事不对人,红红脸、出出汗。让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人心,指导前进方向,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运用到工作中深究深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了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才能指导工作方向不偏离。加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在今后的学习以及传达讲话、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时,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学习,做到每个人、每个精神都落实到位,深刻领悟,端正学习态度,克服惰性思想,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研讨,并有相关记录。
(2)区人民医院2021年度党史集中学习记录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存在应付思想。
整改情况:2021年疫情防控任务紧急,医院党政领导分别在隔离点、采核酸、社区和医院各个岗位,多次会议都是视频形式召开,只记标题是大家实实在在开了会议,视频中落实了会议内容,未详尽记录是我们的错误,深刻检讨。今后要严格改正,会议记录要真正做到领导审核、记录员认真按照规范记录。不允许出现漏记、补记现象,及时完成,及时保存,不出纰漏。避免“学习走形式”,坚决反对各类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不偏、不空、不走形变样,真正取得实效。提高个人学习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学习记录、不定期抽查,纳入个人考核。
(3)区人民医院2020年仅对6人开展谈心谈话,覆盖率较低,且内容过于简单,只有叮嘱、没有交流。
整改情况:谈心谈话质量不高,2020年是突发疫情防控第一年,职工分配隔离点、火车站、佳南收费口、社区流调,人员流动无法集中。对谈心谈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巡察指出的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今后加大对谈心谈话的重视程度,全员广泛、深刻细致、结合每个人具体工作性质来谈,通过谈话加紧全员团结协作的团队力量,避免职工倦怠情绪,激活职工积极主动热情的工作动力,达到医院和职工双赢的良好效果。主动加强与大家的谈心和交流,争取全面覆盖,从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了解大家的思想动向以及面临的困难和提出的可行性意见,进一步增进感情,加强团结,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4)2023年以来,未组织党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5日我院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学习新党章,开展了党纪党规教育,学习有记录、有照片。由于巡察期间省主题教育工作组来检查工作,未能及时将学习计划上交巡察组是我们的问题。今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开展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时常用党纪国法鞭策党员干部严于利己、模范做事、有担当、有作为。一方面是加强主管能动性,在带领队伍学习方面增加主动性,加强学习、以身作则,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抓好队伍建设,不漏项、不偏差,不断提高各方面的政务工作水平和学习水平。
(5)区人民医院2021年度开展整治“红包、回扣”工作仅签订承诺书,未指定具体防范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2021年医院疫情防控加医院装修改建,职工分散在各个岗位,医院装修原因拆除了红包、回扣的举报箱。医院有整治“红包、回扣”专项领导小组、召开案例警示会议、有培训记录和照片,有发生案例公示制度,除了承诺书和谈心谈话制度外。我院还制定了整治“红包、回扣”工作实施方案,医院关于收受“红包、回扣”的有关规定。未能及时提供给巡查组是我们报送材料不全面,引以为戒。今后深入贯彻个性规定和行动内容,不断充实工作内容,不流于形式,加强工作中的责任感,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工作水平。
(6)区人民医院2023年禁收“红包、回扣”个人约谈记录为固定模板,没有结合岗位实际进行谈心谈话,教育警醒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谈心谈话工作的质量,按照岗位分工,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展开全面、认真仔细的谈话工作,制定详细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工作,警醒教育职工提高警惕、时刻牢记规章制度,有效提高职工素养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从严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文件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的进行谈心谈话,增强工作实效,增加警示教育力度。
(7)区人民医院1名工作人员于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因违规为职工及家属办理车辆通行证被问责,院领导被追责。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26日日区纪检委给予包天月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领导政务警告处分,我院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以此事为例,警醒全体职工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各项任务减少和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落实责任人制度,对工作的开展层层把关,加强坚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直接批评、并提出指导,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长期狠抓制度执行。
(8)病例填写不规范,存在2名已死亡患者仍被执行医嘱现象,无医师签名或代签问题屡屡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监管不力,二是主任、护士长执行力不够,三是责任人对病例签名重视程度不足。医院严厉批评追究,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医护人员全体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培养良好的习惯、注重细节,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加强作风建设。注重内部控制,对临床医师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强化医护人员培训,坚持病例质量检查,各级医师和护士应自查,科主任要发挥应有作用,病案质量与考核挂钩。
(9)奖励性绩效发放不规范,2022年对团队每月每人建立健康档案、跟踪随访等具体数据进行了统计汇总,但实际发放绩效时未按具体工作量进行发放,而按照医生、护士等工作岗位发放,未做到按劳分配,有失公允。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永安办实施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细则执行,充分体现工作量,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调整和改进激励性绩效发放政策。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关键绩效指标应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相匹配,绩效考核工作应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请所有职工共同监督,收集员工反馈意见,确保绩效考核和奖励发放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存在超收床费现象。医院1名患者于2023年1月4日至17日住院13天,医院实际收取床费16天,超收费用48元。
整改情况:住院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住院患者多是临终患者,死亡后走的匆忙,办理出院手续仓促,护士长对收费把关不严,收费出现差错,医院立即召开主任、护士长参加的专项会议,批评住院处在巡察中出现的各项问题,要求立即自查自纠,医院会持续整改,不定时抽查业务工作,加强院长、主管院长、主任、护士长层层监督管理力度,把所有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下。相关人员参会并表态,深刻做出检讨,并表示会以此事作为警示教育,严格改正,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全面自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下大气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纳入评优和绩效考核,责任落实到个人,主管领导也要一并承担处罚。
(11)中药饮片超标准定价。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黄柏、苦参购进价分别为158元/千克、55元/千克,销售价格分别为198元/千克、69元/千克,未按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要求进行定价。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要求由原来的25%调价为24.5%,已整改完毕。药品定价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加强从业人员对于政策规定解读的能力,并建立监督检查举报机制,成立专项小组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下达并执行最新文件标准,责任落实到个人。
(12) “大处方”开药现象屡禁不止,2023年9月,人民医院通过门诊向1名患者开具106支氯化钠注射液。
整改情况:此处方是医生为外伤患者开外用冲洗盐水,并未标明外用冲洗,而且不符合处方规定,犯错能改,涉事医生态度良好,勇于担责,接受批评,并表示今后绝不再犯。责任人、主管领导都被院长约谈。医务科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巡视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应加强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和考试,提高医师和药师的专业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和拦截。与临床医师沟通退回处方。医院进行行政干预,药剂、科主任、医务科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例会通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与相应处罚。
(13) “大处方”开药现象屡禁不止,永安办于2023年6至7月先后4次为患者一次性开具50支开塞露,合计324元。
整改情况:医务科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培养医务人员真正以病人为中心行医观念,加强门诊、住院处开大处方的危害性,同时纠正不合理用药、保证处方质量,纠正不正确开具大处方的问题。涉事医生在医疗会议表态,对自己开大处方问题深感错误,表示今后绝不再犯。应加强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和考试,提高医师和药师的专业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和拦截。与临床医师沟通退回处方。医院进行行政干预,药剂、科主任、医务科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例会通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与相应处罚。
(14) “大处方”开药现象屡禁不止,永安办于2023年1月6日、7月12日、7月26日先后3次通过医保向同一名患者分别开具100支、50支、75支开塞露,合计382.5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医务人员培训会议,要求广大医务人员端正工作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出的各项问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完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详细的分工制度,工作中不扯皮,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三是加强学习,学习《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涉事医生做出深刻检讨。长期坚持提高医师和药师的专业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加强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和拦截。与临床医师沟通退回处方。医院进行行政干预,药剂、科主任、医务科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例会通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与相应处罚。
(15)“大处方”开药现象屡禁不止,区人民医院于2023年8月21日,为1名患者开具盐酸氨溴索注射液32支,利巴韦林注射液40支,处方远超7日用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医务人员培训会议,要求广大医务人员端正工作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出的各项问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完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详细的分工制度,工作中不扯皮,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三是加强学习,学习《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涉事医生做出深刻检讨。长期坚持提高医师和药师的专业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加强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和拦截。与临床医师沟通退回处方。医院进行行政干预,药剂、科主任、医务科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例会通报,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与相应处罚。
(16)服务设置长期闲置。2023年以来,区人民医院所购置的3台排队取号机封存闲置,未能发挥便民、提效作用,造成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装修完成后,医院是阶梯式开业,医院门诊量未达到排队取号的程度,故装修期间购置的取号机未启用。现已启封投放到一楼、二楼、三楼。做到尽可能启用,不闲置、不浪费。根据患者数量、体检时使用。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购设备,避免铺张浪费;如因特殊原因、已采购设备停用、应召开例会说明。
(17)财务报销审核不规范,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人民医院2020年7月订做热风幕支出2600元无发票。
整改情况:对于在此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以后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管理原始凭证,不再出现补开发票的问题。指定详细的财务审核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财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18)永安办2021年12月支付印刷费5.545原始发票丢失。
整改情况:对于在此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以后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管理原始凭证,不再出现补开发票的问题。指定详细的财务审核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财务人员的工作表现。
(19)区人民医院党支部2022、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建议代替批评,未体现红脸出汗作用。
整改情况: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不够,2024年1月需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医院党支部强调2024年的组织生活会,大家一定要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做好谈心谈话、征求职工、患者意见,征集问题,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认识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在组织生活会上大家要勇于直言不讳、深挖到底、一定要出出汗、红红脸。对事不对人,直抒己见,不藏着掖着,每个人都要说出自己的意见。查找不出来缺点错误,会议就不散,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必须一针见血,不许藏奸耍滑,当老好人。工作中杜绝求稳思想,加强开拓奋进的精神,主动解放思想、迎难而上,才能使本职工作有所突破。
(20)会议程序不规范。区人民医院2020年度个别“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具体费用支出事项未详细说明,无讨论环节。2023年4月研究推荐科级干部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会议记录的正常规范程序,记录好每一项三重一大问题的详细情况,会议中未记下来的内容,会后询问相关人员,补充记录完整,坚持讨论环节,按照规定有发言权的一定要发言表态,列席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并执行:议题确定-会议通知-会议人数-议题讨论-会议表决-末位发言-会议记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各个环节不漏项、不漏记。一把手末位表态,防止发生“一言堂”的现象。
(21)专业队伍建设谋划不足。一是医技人才紧缺,老龄化严重。前进区人民医院为一甲医院,全院27名在编人员中,四十周岁以下仅3人,针对技术人才严重老龄化、人才引进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等问题,人民医院未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建立人才培养制度,人才培养放缓,严重制约医院事业发展。
整改情况:医院已经制定人才培养制度,2024年1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增加30名年轻、业务能力强、技术职称高、有激情和活力的新一代医务工作者、业务骨干。希望早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医院早一天注入新鲜血液,快速发展起来,让各方面的工作得到充实力量,广进人才,医院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都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对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系统的规划,宏观把握医院内部人才结构、数量和层次,对医院人才状况进行摸底,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考虑人才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薪酬体系,加大人才梯队的建设,重点培养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年初设立每年学习计划,落实到工作计划中去,及时总结学习成效。希望医院也会越来越年轻化,医疗卫生事业早日蓬勃发展壮大。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关于“未组织开展学习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未主动对接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制定落实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月11日由副主任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补充学习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要求记录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中央、省、市召开重要会议精神、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时,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同时,由班子成员主动对接服务妇女、儿童各项工作任务,并组织开展。
2.关于“2022年度全市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排名中,前进区妇幼保健中心排名倒数第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抢前抓早,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副主任负责各项工作推进,每项工作指标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不出现问题。2月份举办专项绩效考核填报培训,依据市级培训课件,逐条研究每项数据的填报,完善佐证材料,确保每项数据准确,争取每项得满分。2023年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评比排名:全省135家妇幼保健机构参加绩效考核,前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位列省级第71位,佳木斯市二级及以下保健机构的第5位,市城区第1位,在全市通报会上受到市卫健委的肯定与表扬。
3.关于“5台办公电脑未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重点加强各科室档案管理、计算机管理、文件收发等人员的保密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的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制定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由专人对办公电脑张贴“非涉密计算机”标识及责任人标识。
4.关于“对廉政风险概念认知不清晰,4名工作人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均以“学习不到位、工作拖拉”等个人问题作为岗位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4名人员学习廉政风险理论知识,讲解廉政风险点的含义,4名工作人员重新进行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严格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岗位风险点内容。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2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高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5.关于“制定的《财务内控制度》《政府采购业务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未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无可操作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充分领会上级要求,由会计重新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内控制度》《政府采购业务制度》及《资产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亲自指导、审核。做到日常规范工作人员作风务实、措施有力、工作有效。
6.关于“2023年4月,1名已请假工作人员先后2次出现在会议记录参会名单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职工管理,提高工作责任心。与请假人员进行确认情况,明确请假时间和原因,根据请假情况更新参会人员名单,将请假人员的信息从参会名单中移除。提高该职工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搞形式主义。设定明确目标,培养认真负责习惯,工作要高标准,不能敷衍了事,及时找出遗漏的问题加以改正。
7.关于“2名工作人员《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出现互相抄袭现象。1名工作人员《二十大心得体会》网络照搬照抄,出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字样”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由单位负责人找其进行谈话,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对二十大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在平时工作中培养职工独立思考能力,避免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思想滋生蔓延。责令该职工查找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新学习二十大报告,联系实际学,学精神、悟原理,深刻体悟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深邃思想提高思想自觉,手写撰写心得体会。该职工把所学所感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审核关,提高审核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8.关于“2021年度仅组织开展1次党课及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第一季度未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提升党组织带头人从严治党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组织的严肃性、原则性,2023年卫生系统成立联合支部,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把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一体开展,以制度促学,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9.关于“2021年至2022年度支委会会议记录只列议题,无具体内容。2021年度党员大会及组织生活会混乱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健全规范支委会会议各项部署,提高支委委员认识,增强责任心,做好细节工作。记录人严格按照会议记录内容要求,做到记录规范、顺序清晰、逻辑严密、记录内容详细准确。
10. 关于“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无相互批评环节,2023年6至9月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妇幼保健中心党员均未参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会前学习,确保准备充分,对党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要进行自评并开展互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下一步参加党日活动每名党员及时签到,由副主任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11.关于“2020年至2023年9月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2次,均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月份组织中层干部、项目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内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程序,一把手不先定调子,不划定框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由会计监督执行,不符合规定的,不允执行。
12.关于“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2023年2月发放一线医务补助9,200元无“三重一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月4日召集相关人员重新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由会计传达医务人员接待阳性病例补助事宜,向与会人员说明上级部门决定,与会人员发表意见。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行使财务监管权力,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有权不允支付,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
区南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医疗服务项目公示不全面,未将煎中药费及2类疫苗注射费用进行公示。
整改结果:已将注射费用在非免疫规划疫苗公示板进行公示,将煎中药费公示。
(2)口腔科医生门诊日志长期未及时填写。
整改结果:已制定相关的规范制度,明确门诊日志填写的责任人、时间、内容等要求,并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填写门诊日志的重视程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医生门诊日志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及时填写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及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内容,并要求其及时补填。通过实施整改措施,成效显著。责任人明确,医生按时填写门诊日志,内容全面详细。监督检查机制使未填情况减少,被通报医生能及时补填。整改后,提升了医疗服务规范性,增强了医生责任心,提高了医院管理水平。
(3)一名医生于2023年6月15日至9月14日期间,先后3次以肝郁症脾虚肝旺症、头晕症为本人共开具当归1275克、党参875克等开具“大处方”并存在“跨病种”开药现象。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加强处方管理,已与医生约谈。并且今后作为每月绩效考核内容来抓。
(4)医用特种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南岗办对救护车特殊路权及特殊使用要求认识不清,将救护车完全等同于普通公务车使用,2021年3月以来,救护车全部用于取送文件资料、运输物品等日常公务活动,未实行专车专用:对救护车使用缺乏监管,无领导审批环节,行驶里程、油耗情况等信息记录不全。
整改结果:将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用监管,完善领导审批环节,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记录。
(5)南岗办共有2台救护车,其中一台于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在未向相关部门履行申请、报备及审批的情况下,外借给万里云影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违反了《前进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整改结果:由于2021年疫情需要,时任卫建局局长指示将一台救护车借与万里云体检中心作标本转运用车,未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及审批,违反了《前进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6)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南岗办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涉及购置密闭煎药机、牙科X光机、体外除颤仪等3笔共计75,450元无“三重一大”记录。
整改结果:从2024年起单独记录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及重大资金使用,邀请区卫生健康局一把手参会。
区卫生监督局:
1.关于“卫生监督局未组织开展学习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未主动对接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制定落实措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在1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紧跟区委、区政府步伐,积极主动与区卫健委沟通,主动对接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各项措施,统一思想。
2.关于“卫生监督局监督执法队伍挖掘案源、摸排线索积极性不高,2023年上半年查处案件数为“0”,被省卫健委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重点打、定期打、专项打”三打方式和“明察暗访”检查方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据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法律法规,主动挖掘案源,摸排出3条线索进行了行政处罚,2024年上半年查处案件3件。
3.关于“执法监督存在等靠思想,2023年5月,有3所旅店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却直接为顾客服务,直至被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发现并下发检察建议后,卫生监督局方才对相关场所进行处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2024年1月8日约谈周晓然,周晓然表示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检查频次,决心克服“等靠”思想,2024年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单位148家,下达整改意见书3份,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今后以更认真的学习态度,更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性的做好各项工作,为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4、关于“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流于形式。2020年至2023年期间,卫生监督局对于南岗村开展水质检查工作中,对所发现的无水质检测报告、无卫生许可安全批件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先后在6次检查过程中,此类问题始终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2024年1月8日约谈监督员于明晶,于明晶本人也表态将严格管理,强化服务,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力争监督指导南岗村严格履行职责要求,定期检测水质。
5、关于“宣传舆论引导力度不够,卫生监督局2023年1至10月未在区级宣传媒体平台上发表过信息稿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30日在“前进微世界”公众号发表稿件3次。
6、关于“保密工作硬件管理不规范。卫生监督局9台办公电脑未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在9台办公电脑设立非涉密计算机提示标语及责任人标识。
7、关于“卫生监督局2022、2023年每年仅与1人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为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结合实际已制定廉政谈心谈话计划,2024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谈心谈话3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8、关于“卫生监督局存在数据上报失实现象,2023年4月填报《关于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相关情况统计表》时,其中3项涉及我区执法队伍形象重要数据填报出现严重错误,并将该数据上报至区、市两级司法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约谈隗东旭,并制定了数据报送审核制度,由隗东旭负责数据报送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工作意识、责任意识、专业意识,工作中严格树立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思想意识,今后对数据填报要建立逐层审核把关机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并要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关于“卫生监督局制定的《卫生监督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中出现“我镇项目洽谈字样”。《三重一大制度》中出现“拟定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等字样,超出部门职能范畴,2020年12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稿通篇内容主体为学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卫生监督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排查了其他制度的此类情况。
10、关于“2023年5月9日,一名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注射除皱针导致烂脸问题,卫生监督局对此工单重视不够,回复敷衍,以至群众对处理结果不认可,先后8次进行反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时间约谈监督员张晓艳,本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把群众的事放在首要位置,今后工作中时刻关注“12345”热线,把“12345”回复热线上升到思想政治高度,全力以赴为群众排忧解难,已建立“12345”政务服务市长政府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11、关于“卫生监督局对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把关不严,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公车加油卡管理台帐,2023年以来公车使用申请单无负责人签批,车辆使用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2024年1月份制定了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加油和加油卡管理台帐,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公车加油和管理程序,指定专人对公务用车加油严格登记时间、金额、经手人、负责人等信息。
12、关于“预算管理不符合规定,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卫生监督局在无预算情况下,2020年9月采购执法记录仪2台共计3,960元,2021年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6,513.5元,2021年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共计24,800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今后杜绝出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各项费用支出。
1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卫生监督局2020年1月采购执法记录仪、电话机等设备共计295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时间约谈财务人员,现已将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系统,今后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及时纠正,将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4、关于“罚没款项上缴超期限。卫生监督局2020年至2023年9月共42笔罚没款项上缴超出“缴库时间需在5个工作日”的期限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财务人员通过查找资料,认真学习《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24年上缴的罚没款均在5个工作日内。
15、关于“会议程序不规范。卫生监督局2020年、2021年度“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只记录会议议题,无所研究事项的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发现问题后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三重一大”学习,明确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规范会议流程,会议纪要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讨论结果,并及时归档。由于单位合并,2024年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前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记录。
16、关于“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卫生监督局2021年先后购置服装试剂等2笔共计11,170元无“三重一大”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由于出纳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掌握不深不透,针对问题,出纳人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监督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目前卫生监督局在岗人员12人,仅4人持有卫生监督执法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人员调配捉襟见肘,工作精力难以集中,致使部分监管工作失位,制约了监督质效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已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情况,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支持和理解,扩充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使监督工作提升新的台阶。
2.2017年至2022年,对16名已再生育居民错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960元,对79名户籍已迁出前进区居民错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6,465元,对663名居民应逐月计算却逐年进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累计超发23,520元。
整改进展:已督促街道、社区做好错发资金收缴工作,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将竭尽全力予以完成。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无
(五)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问题1: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很多居民不了解具体服务事项。
整改情况:将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包括健康咨询、户外宣传栏、室内外电子屏幕、发放纸质宣传册、健康义诊、健康大讲堂、入户访视、电话随访、免费体检、全科医生分包社区等方式对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问题2: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不知晓,多发放一些宣传手册或宣传单。
整改情况:将注重开展科普,门诊设立健康教育咨询架,摆放宣传册,供随诊人员取、阅、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以印制宣传册、宣传兜等方式发放宣传制品,提升群众对公卫服务的认知率。计划印制宣传手册1万册、宣传单5万份。
问题3:前进区人民医院周末能否看病,都有哪些科室可以看病,最好在网格群里发一发,有时候白跑一趟。
整改情况:已督促家庭医生在自己负责的社区网格群里不定期发布区人民医院周末工作科室及工作时间,以及相关科室外线电话和家庭医生电话,居民可选择周末去医院就诊或电话咨询诊疗。
问题4:对一些美甲等小型美容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存在因店主不知晓政策,超范围经营的风险。
整改情况:将加强对美容机构政策宣导,解读公共场所有关管理条例,纳入日常监督工作,避免超范围经营。
问题5:在校园多宣传一些预防近视、肥胖等相关知识,希望能改变孩子一些不好的生活习惯。
整改情况:已将预防近视、肥胖等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进校园工作计划,届时也将邀请市疾控相关专家一同前往辖区学校,对在校学生开展相关健康知识教育,督促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
问题6:加强对旅店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的监管,作为旅客居住小旅店不太放心,宾馆费用还太高。
整改情况:已责令旅店行业负责人将机构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打印纸质版张贴在吧台明显区域,对在日常监督检查重发现的无健康证上岗行为,将予以调离岗位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收费不合理的单位将联系配合市场局依据《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问题7:加强对私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从业资质的监管,作为患者无法辨别。
整改情况: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医疗机构法人或负责人要求上岗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并纳入日常监督工作中。
问题8:个别私立医疗机构服务态度不好,有些收费感觉不是很合理,希望能多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
整改情况:将约谈相关问题机构的法人或负责人认真学习落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提高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同时,对收费不合理的医疗机构联系配合市场局依据《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问题9: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情况:将全方位加强社区公卫医护人员学习、教育、培训、考核、绩效等项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及廉洁从医建设,努力提升社区公卫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看病需求。
问题10:冬天是感冒多发期,医院人太多,小诊所不放心,希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尽快提供静点服务。
整改情况:现有5家社区公卫有3家(永安、南岗、佳南)始终设有静点服务,其余2家(奋斗、站前)将在近期开设静点。
问题11:加强对精神病患者、老年人等群体的关怀,加强政策宣传。
整改情况:将加强对相关群体的重点健康服务,推广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形式,为其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定期开展健康体检、面对面随访、电话随访、免费药品发放、中医辨识等诊疗服务。利用公众号、LED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医疗政策宣传,将惠民医疗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问题12: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群体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宣传,避免错过一些惠民政策。
整改情况:将加强宣传力度,针对接种疫苗儿童、门诊儿童、辖区幼儿园儿童及家长、辖区女性居民等群体,开展详细的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讲,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目标。制作简洁明了、富有宣传力的宣传册、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展示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项目内容、受益方式和渠道,提高妇女、儿童群体的政策知晓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1659;电子邮箱:qjqwsjkj@163.com。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