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区卫生健康局对佳木斯鑫静精神疗育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校验,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7月31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申请项目 |
诊疗科目 |
佳木斯鑫静精神疗育门诊部 |
佳木斯市前进区园林社区中山街167号 |
机构年度校验 |
皮肤科 /精神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
王祥口腔门诊部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春光社区升平路92号 |
机构年度校验 |
口腔科****** |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