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闫淑艳口腔诊所、袁晓辉中医诊所、张全武医疗美容诊所的《诊所备案证》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3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诊所备案号 |
经营性质 |
闫淑艳口腔诊所 |
闫淑艳 |
前进区粮库社区保卫路7号 |
PDY98993X23080417D2152 |
营利 |
袁晓辉中医诊所 |
袁晓辉 |
前进区桥南社区顺和平路136号 |
MA1BY9UF223080417D2182 |
营利 |
张全武医疗美容诊所 |
张全武 |
前进区滨江路317号 |
MA7D3HLD4T23080417D2212 |
营利 |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