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徐绍林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撤销备案,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诊所备案号 |
经营性质 |
徐绍林中西医结合诊所 |
徐绍林 |
林萍 |
前进区山水社区河畔街山水家园二期M#138号商服 |
MAE1T4PQ423080417D2232 |
营利性 |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