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曹兴远内科诊所的《诊所备案证》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期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54-8691659。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地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经营性质 |
曹兴远内科诊所 |
曹兴远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枫桥社区胜利路12号 |
MACQ0C4E523080417D2192 |
营利性 |
佳木斯市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