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流程
1、特殊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各部门按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预算下达的指标计划向财政预算岗位人员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计划。
2、财政预算岗位人员根据情况报告审核后,下达带有单独标识的预算指标。
3、财政管口人员根据提供的申请进行核对,符合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范围后进行审核。
4、财政国库集人员进行二次审核。核通过后,提交给市财政国库审核。
5、市财政国库审核通过后,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人员,进行终审,并打印直接支付凭证,送往代理行。
6、同时将已支付的资金录入到资金系统动态监测平台。
7、银行业务办理完毕后,资金直接支付到供货单位。
注:不在特殊转移支付使用范围内的资金和没有通过市财政国库终审的资金将不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