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外来返佳人员抵达前进区后,由网格员、民警、医务人员组成管理小组首次上门面访,对是否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进行评估。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开展健康教育;民警宣读并组织签订告知书;网格员登记人员信息,互留电话微信,门前张贴温馨提示卡。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相对独立居住,活动区域和其他家庭成员尽可能不产生重叠,对不满足居家条件或家中有易感人群的,劝导观察对象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要求单独居住或全家居住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网格员在门前作标记备查。要求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自行封存身份证并接受查验,如需要使用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要提供外出的正当理由及证明;要按照实际需要限定外出时间及次数;要在外出时自觉在门前作标记,并向网格员电话或微信报备;要在告知书上签字作出承诺,如违反规定交公安机关处置,有单位的要同时通报单位处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每天早晚各一次进行体温测量,对于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居家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填写解除医学观察意见书,一式两份留存备查。对于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立即向社区报告进行处置,拨打120将患者送至发热门诊进行处置。隔离期间,社区每天提供代购生活物资、快递等生活服务,提供垃圾收集、清倒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定期组织开展居家隔离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置,整改并完善监管举措堵塞漏洞。
2、加强集中隔离管理。对由境外和国内重点疫区城市返佳人员,以及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全面实行集中隔离处置,选取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的集中隔离点并统一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组建隔离点管理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医院、公安等部门组成。区疾控中心负责集中隔离任务监管,全面负责集中隔离现场各项工作,并定期对隔离点进行消毒、日常防护指导及密切接触者的初筛采样工作。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负责监测观察对象健康状况并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公安部门负责隔离点的安全管理,对拒不配合或违反隔离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区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对隔离政策执行情况、隔离点消毒管理、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隔离点配备了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隔离点内各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保持隔离点清洁卫生,定时消毒。对医疗废弃物和生活用品垃圾严格按感染性废物进行灭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由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向观察对象书面告知医学观察缘由、期限、法律依据、要求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隔离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要求观察对象原则上不得离开本人观察房间,在指定范围内活动。观察对象入住时由医护人员检测体温,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況、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医护人员负责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重点检査其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和体征。当值医护人员每天要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观察情况,如果发现隔离观察对象出现急性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立即向区卫生健康局上报相关人员信息,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医学观察期满时,观察对象无异常情况的,可解除医学观察。
3、加强卡口“四项举措”监管。按照区指挥部关于全面推广并严格使用“戴口罩、测体温、易登记、龙江健康码”四项措施的要求,前进区卫健局迅速行动,指导要求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到责任到人、全面推广,切实做到软件使用全员掌握,信息登记全部覆盖。成立了涵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小区、驻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推进组,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四项措施”落实。第一时间建立工作联系群,通过微信和电话方式,下发全区推广使用“四项措施”的通知。在各个小区、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关于进行电子登记的通告,并在全区476个网格微信群及机关干部朋友圈积极转发,扩大居民知晓面。加大软件应用使用培训,通过网上会议系统,录制app使用教学视频和使用截图,通过工作群指导工作人员学习使用系统。组织街道、社区人员在微信群中交流安装使用心得,派出工作人员到社区、小区封闭卡口、新玛特超市、企业单位等进行现场指导安装,实行边指导边培训边推广。牵头组成工作组,分工落实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网格员和小区卡口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店、超市;区委办、发改局负责驻区单位、企业;政府办负责区内机关单位;物业办公室负责物业企业;教育、民政等部门负责学校、养老院的安装培训工作。目前,全区299个小区卡口,部分工业企业,营业商家、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全部使用易登记和龙江健康码系统,并实行居民体温检测与信息电子登记同步落实。“四项举措”的实行极大地简化了居民出入登记程序,进一步严格了疫情监管举措,将疫情关口把的更紧、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