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征集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者:前进依申请公开审核   发布日期:2022-01-17 15:55:38   浏览次数:14539

为深入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依法严惩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举报内容

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主体及重点违法行为。

二、举报电话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15。

三、举报奖励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奖励(具体按照《关于黑龙江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线索奖励的实施意见》执行)。

(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应对举报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或虚构事实、不得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等进行诬告或虚假举报。

 

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关于《广泛征集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公告》的政策解读.docx
4bb92e6e13a8af1cb86d32c18fdd17c7.docx (12.8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