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住建局: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协调、报批等工作。2、负责提供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等方面资料,参与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3、负责提供市政设施项目以及保障房建设规划等资料数据,参与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论证;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二、区发改局:1、负责提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经济发展定位等资料;2、负责全区工业发展用地预测,提供工业发展规划和技改重点项目等资料;3、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抓紧调整辖区工业项目用地性质;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三、区经合局:1、负责商务类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及用地需求预测等;2、负责提供全区金融类企业、大型专业市场、大型商场现状和规划等数据资料;3、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抓紧调整辖区重点项目用地性质,优化调低永久性农田比例,做到应划尽划、应调尽调,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四、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设施用地预测,提供教育设施用地需求及教育发展规划等方面资料,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五、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区行政区划边界以及养老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需求等资料,提出与区域空间规划衔接的意见建议,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六、区城管局:1、负责提供全区公园绿地等现状资料和新规划、新设想;2、负责提供全区环卫设施规划、环卫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资料;提出与区域空间规划衔接的意见建议,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七、区市场局:负责提供全区市场主体现状和规划等数据资料;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八、区人社局:负责提供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劳动力流入、外出就业相关情况、人才引进政策的情况、最低保障线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失业率、残疾人就业率、失业救济的社会覆盖率、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农村人口迁移和安置政策等材料。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九、区水务局:1、负责提供全区粮食经济作物生产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用地预测等资料,参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提供畜牧水产业现状资料;2、负责全区水利设施发展规划用地预测,提供水利设施用地需求,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等资料,负责水利设施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区文旅局:负责提供旅游发展、景区分布等规划和数据,负责旅游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文物保护用地规划,提供用地需求资料,负责文化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一、区卫健局:负责全区医疗设施发展用地预测,提供医疗设施用地需求及发展规划等方面资料,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二、区应急局:1、负责提供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资料;2、负责协调消防大队提供消防规划、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等方面资料,参与研究消防设施规划,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三、生态环境前进分局:负责提供全区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规划和数据资料,参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评估论证,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四、佳南农场:负责提供佳南农场区域空间规划;提出与区域空间规划衔接的意见建议,提出《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区区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