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前城管函〔2023〕04号
关于答复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的函
孙宇涛、牟庆冰、江龙虎、张训伟代表:
您四位提出的关于“规范二手车私占公共停车泊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二手车整治工作专班的建议
按照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环境,改善城市道路面貌,确保道路通行畅通。经过研究决定,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并且由市城管局牵头已经成立了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为各区城管局和各区交警大队。
二、规范二手车经营企业的建议
自综合整治专班成立以来,前进区城管局联合前进区交警大队,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违规停放二手车的经营商户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强调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用,对未听劝阻依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违规经营的经营商户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对于使用其他物品私占停车泊位严肃查处的建议
自《佳木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前进区城管局对私自占用停车泊位的问题予以坚决严肃查处。清理各类影响百姓出行的“绊脚石”挡车桩等占道放置物1500余个。
四、关于针对二手车经营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的建议
我局针对在前进区区域内从事经营二手车活动的所有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注册登记地点和工商登记信息进行分别登记,并且统一建立了前进区二手车经营企业信息台账。目前在前进区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企业共30家。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二手车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二手车企业经营者有序经营。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印章)
2023年 7 月 21 日
(联系人:常坤 ;联系电话:1332954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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