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佳前城管函〔2024〕06号
关于答复佳木斯市前进区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的函
崔本玲、杨志伟、王宝柱、吕刚、许野、王伟东等六位代表:
您六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治管理城市临街牌匾广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实施行政许可审评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新上牌匾、牌匾换字、更换牌匾材质等行为通过前进区城管局公众号、沿街队员走访等方式进行宣传、通知。
二、关于统筹推进牌匾广告悬挂、日常监管工作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通过沿街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不合规高空牌匾、刀匾进行整治,自2022年至今前进区城管局拆除违规牌匾共计300余处。
三、关于定期组织人员展开安全检查和排查的建议
前进区城管局每天安排执法队员对沿街牌匾进行检查,一个季度进行一次牌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确保降低安全隐患,对于不合格牌匾或严重破坏城市形象的牌匾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印章)
2024年 4 月 7 日
(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1335165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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