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统计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8-02-27 14:49:46   浏览次数:7472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佳木斯市前进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jmsqjq.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前进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454-8635124。
    一、概述
    2017年,前进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不断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健全机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全力推进前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传达区里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夯实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了解和查阅政府信息,在前进区政府信息平台上主动发布本局产生的非涉密政务信息,满足社会各界的多方面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按照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翔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类信息16条,便于市民了解热点信息。
   2、其他形式。通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公告栏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故无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完善、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并完善相关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工作有衔接,公开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力度,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
七、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前进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