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教育局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工作。
(五)指导全区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及国防安全教育工作。(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审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
(八)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区属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对区属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做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或其他处理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制定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分设6个岗位。即办公室工作岗位、人事师训工作岗位、视导工作岗位、教研工作岗位、督导工作岗位、体育工作岗位。
第二部分 前进区教育体育局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35.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为35.83万元;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支出2.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指市委政研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前进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