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10-16 16:33:38   浏览次数:11319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机构设置情况。在机构设置上,我院分设14个科(局)室。即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技术科、监所科、法律政策研究室、预防职务犯罪科、法警队、案管科。

    第二部分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前进区人民检察院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42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前进区检察院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前进区检察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31日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