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机关党委2014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及时向区委汇报区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指导区直机关党支部做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益不受侵犯;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组织开展区直机关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各党支部设置及其书记、副书记的审批和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委支部发展党员的考察、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对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各行政部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的党费收缴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在机构设置上,机关党委只设1个科室。
第二部分 机关党委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收入总额的预算数为1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7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7.76万元
中共佳市前进区机关委员会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