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01-10 15:35:21   浏览次数:55576

 

 

中共前进区委办公室

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前进区委办公室

前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9号)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27号)精神,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到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政府各部门作出决策后,要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同时公布决策制定时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前进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决策草案须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集体讨论决定环节。(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健全行政决策多方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议题研究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推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回应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关切。(牵头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重要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相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决策落实。(牵头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健全重大决策督查情况公开机制。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健全财政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完善以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辅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依法依规推进和规范审计结果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告。(牵头单位:审计局)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各类清单目录发生变化后,机构编制部门要按时履行告知义务,在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牵头单位:政府各执法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推进行政许可网上运行和监督。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要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上网运行,逐步推进主要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和管理。(牵头单位:编办、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质量、价格、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牵头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服务公开

1.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牵头单位:编办;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牵头单位:编办、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5.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公开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建立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梳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及时予以调整和公布。(牵头单位:编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结果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引入社会中介组织、专业评估公司、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跟进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科学评估决策落实效果,并公开评估调查结果。(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地重点领域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网站要同时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相关领域相关信息。(牵头单位: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加强扶贫工作信息公开。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大对扶贫政策、帮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和重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方便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区农业和水务局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5.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扩大政务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一)强化政策解读

1.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时间和方式。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掌握和落实政策。(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抓好政策解读宣传宣讲。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采取新闻发布、政策吹风、安排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会关切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各级政府以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工作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民互动

1.扩大公众参与。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等,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辟公众参与板块、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和范围,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牵头单位: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推进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加强领导信箱、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网络问政、业务工作参观等主题活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建立健全公众诉求反馈机制。创新建言建议收集、办理和反馈办法,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健全政务舆情工作机制。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体制,实行分级联动,负责舆情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组织专门力量跟踪、监测本区域本系统政务舆情,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掌握各方关切,加强舆情综合研判。推行重大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舆论引导合力。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舆情处置效果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突发事件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等,负责处置的政府和部门要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规范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设置,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体系,加快制定全县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共用、服务互通、更新联动和回应协同。(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区新闻中心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强化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功能。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5.更好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了解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按规定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2.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行政机关每季度要在政府网站公布一次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级政府要及时公布现行有效和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4.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抓好教育培训

1.完善培训领域。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科目。县委党校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委组织部、人社局)

2.落实培训计划。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每年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年内对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牵头单位:政府各部门;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四)强化考核监督

1.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鼓励运用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牵头单位: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

2.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教师、记者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有关问题和建议。(牵头单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强化工作激励和问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牵头单位:纪委、政府办公室、人社局)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指导,牵头抓好任务落实;配合单位要承担起具体任务,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公开工作。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