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2015年度汛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08-14 11:11:42   浏览次数:818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及省防对今

年防汛工作的要求,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

全区防汛重点为松花江沿线(中山路船站)、王三五

河沿线(中山桥安庆街)、音达木河上游沿线(陆家岗护城河)、南岗村及市区棚户区汛情的日常巡查、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防汛时间

2015年6月302015年9月2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区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杨  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揣伟佳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董义成  区武装部部长

              那惠敏  区政府副区长

高胜民  区政府副区长

白  洁   区政府副区长

张佳宁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单位: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20个社区。

防汛指挥现场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

    五、职责分工

1、区建设局

负责区防汛第一梯队(20人)的组建及城区防汛日常工

作,协调、信息沟通,确保城区防汛安全。

2、区城管局

负责防汛第二梯队(30人)的组建,在第一梯队抢险力

量不够的情况下,迅速组织力量参与抗洪救灾。

3、区武装部

负责防汛第三梯队(400人)的组建,在第二梯队抢险力量

不够的情况下,迅速组织力量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4、区委宣传部

负责全区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5、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区抗洪抢险后勤保障工作,上级防汛指令上传下达。

    6、区监察局

负责全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7、区民政局

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抢险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收集、发放与管理工作,安排好灾民日常生活。

8、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到责任地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预防疾病、传染病的流行。

9、区教育局

负责各学校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并制定抢险

措施及灾后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10、区农业局

负责南岗村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及农业系统的防洪

安全,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11、区财政局

积极筹措除险加固和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2、20个社区

各社区在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

内涝的排查、汛期巡逻,组织人员参加防汛抗洪工作。

    六、保障措施

1、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各、委、办、局、社区及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把当前中心工作全部转移到防汛抗洪工作上来,确需开展的其它全局性工作,需经请示区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各相关部门防汛抗洪中如需人、财、物支持,要及时上报,通过区政府统一调配。

2、要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洪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陆昊省长提出的“五个到位”。一是指挥体系要建立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要由主要领导挂帅,有专人负责,相互间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要马上启动全区各级指挥系统,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统一协调,在各级防汛指挥部成立信息组、物资调配组,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是防汛抢险人力准备要到位。各防汛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预判险情,对所属区域防汛抗洪中需要人力支持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需要区政府统一调配人力的要提前通报。三是物质储备要到位。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充分做好各类防汛抗洪物质的准备工作,保证抗洪有需要,物资能立即运送到位,尤其库存物资要应保尽保。四是预案调整要到位,上下联动要到位。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对已有预案根据当下形势需要马上进行调整,保证预案管用、有效,不走形式;各级防汛责任单位要联动互通。五是检查督办要到位。各防汛责任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属区域所有堤防段进行24小时巡堤,并定期调换人员,确保巡防效果。

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设与环境卫生管理局)、区监察局要对各防汛责任单位督察督办。

4、防汛抗洪期间相关各防汛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无极特殊工作需要不能离开岗位,确有工作需外出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各防汛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5、区民政局、各社区要做好受灾区域群众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有理、有据、严密、细致做好工作,讲究方式方法,保证转移对象按预定方案撤离。同时,要保证汛期过后,转移对象平稳返回原地。

6、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口径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作要突出报道抗洪一线的感人事迹,突出报道军民共同战胜洪水的决心和意志,突出报道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的辛苦努力。同时,宣传工作要引导动员全区力量,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积极配合做好防汛后方保障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七、责任追究

抗洪抢险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责任单

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贻误抗洪抢险时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待岗等处分,对出现重大失误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