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相关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和重视脱贫群众增收问题,多次对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乡亲们脱贫后,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不断缩小收入差距,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制定过程
本实施方案共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从总体要求、收入变化、落实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具体制定。
三、通过哪些具体措施脱贫增收
收入变化从种养业、扶贫产业、务工就业、公益岗位、政策兜底等方面着手,聚焦收入较低群体重点帮扶,确定了实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主要路径。
一是落实公益岗就业帮扶增收。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稳岗就业功能,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帮扶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安排衔接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规模稳定。
二是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帮扶增收。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流程。发挥市场主体联带作用,引导脱贫群众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带动脱贫群众增产增收,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提升技能劳动力占比,帮助稳岗增收,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是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强化对“病、残、灾”及无劳力特殊群体继续兜底保障,对弱劳力群体给予公岗帮扶、拓宽资产性收入渠道、重点扶持就业和产业。
四是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开展贫困政治思想教育,动员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热情,同时鼓励创新扶持方法提升增收活力。
五是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定点帮扶单位安排专人对年人均纯收入较低的脱贫户实施“一对一”帮扶,根据脱贫户就业、产业、就学等实际需求,按户因需精准帮扶,确保这部分脱贫群众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四、如何确保《方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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