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第四章要求,前进区人民政府应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报告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第四章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于3月15日前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前进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共分两部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以优化市场环境激发主体活力。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七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八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下步工作中,将继续立足区情实际,统筹协调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等职能统筹、做优、做强,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确保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发挥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快推进信访法制化改革进程,最大限度降低政府诉讼成本。深入推进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能力。借助社会监督力量,不断提高依法治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