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前城发﹝2021﹞1号
前进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前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5月7日至6月20日,对我局开展了巡查“回头看”。2021年7月19日,前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为进一步做好前进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了具体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要求坚决不能有过关的意识、应付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收到实效。
(二)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任务。
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区城管局成立以局长李刚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明确局长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切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针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局班子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局上下深刻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尽全力抓紧抓好。除立行立改外,其余也要迅速整改到位,争取在12月底整改完毕。同时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整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进度情况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区城管局在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落地生根方面;聚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推动正风反腐扎实有效开展方面;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地落实方面;聚焦成果应用,推动巡察、主题教育整改落地见效情况等四个方面、6个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落地生根情况
1.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对公园和个别路段的管理不到位。一是我区西林公园内长期存在违规经营的小商小贩,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不能积极主动配合公园管理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劝离工作。二是西林公园工作人员缺少2019年8月21日到2019年11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志,站前公园工作日志记录非常简单。三是站前西路汽车配件商店门前随意摆放物品及杂物,影响市容市貌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
(1) 主动作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城区公园、广场、路段管理工作,依据自身职责职能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责成
服务大队治理违规摆摊设点行为,清除“马路市场”,目前西林公园等地环境秩序明显好转;(2)责成西林、站前公园管理处认真督导考核工作人员记录工作日志,通过工作日志吸取工作经验,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目前已杜绝无故不记录、或不认真记录等情况;(3)责成服务大队强化长效管控,采用错时执法、延时执法、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大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力度,严防站前西路等地占道经营现象反弹,切实解决种屡禁不止、影响这市容市貌的行为。
(二)聚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推动正风反腐扎实有效开展情况
1.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到位。区城管局针对政务服务清单事项的公开承诺办理地点与实际办理地点不相符,区城管局网上公开承诺的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的办理地点在前进区长安路63号市民之家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但经巡察人员走访询问发现我区政务服务大厅全岗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只能向申请人提供针对区城管局业务办理的咨询服务,不能履行当场办结工作。申请人若想办理相关业务,现仍需带齐资料前往区城管局审批科办理,区城管局也无法履行一日内办结的承诺。
整改情况:
(1)责成审批科授权全岗通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压缩审批层级,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由窗口负责人按审批权限审批。需要现场勘察的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传递审批信息,落实一日内办结承诺,杜绝群众“跑腿赶路”。
2.政务信息公示不及时。区城管局在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未能及时更新。例如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审批[实物造型(彩虹门)、充气模型、空中漂浮物(升空气球)]等的办理情况没有按照黑建法[2020]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补充说明。
整改情况:
(1)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责成审批科负责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要素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公信力。同时严格按照黑建法[2020]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补充说明。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地落实情况
1.上缴非税收入工作不规范。2020年11月区城管局财务人员没有将当月收取的8,570.00元占道费即时上缴财政账户,而是存入本单位账户多日后,于同年12月14日将该笔款项汇入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
整改情况:
(1)责成财务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制度学习,全面清晰地掌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以及开展工作所需执行的各项审批流程和财务标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杜绝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发生。
(四)聚焦成果运用,推动巡察、主题教育整改落地见效情况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情况不到位。区城管局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应该整改的问题个别没有完成的情况。
整改情况:
(1)责成人事科、办公室负责督促推进整改。整改落实要再加码,把“改”字贯穿始终,对主题教育期间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让问题件件有整改、事事有落实。
2.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未整改。2020年10月20日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对区城管局提出了使用办公费支付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经费的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整改情况:
责成办公室、财务加强财务支付规定等方面的学习,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维护费中易产生混淆的经济业务事项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范围和要求,树立了具体事项具体分析的意识,确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76026;地址:前进区杏林路351号5楼。电子邮箱:qjqcgj@126.com
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