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2-22 08:55:22   浏览次数:1287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精神,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现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进行阳光操作,均衡分班,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工作原则
1、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结果。积极主动邀请纪检部门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和监督。
2、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均衡搭配。
3、随机原则。各班的学生名单由计算机软件随机自动生成,班主任由家长代表随机抽取。
4、全面原则。学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数据库,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四、操作步骤
“阳光分班”工作采取学校具体负责,区教育局负责监督的模式。各学校是学生分班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阳光分班”操作过程。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流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监督”、“统一公示”。“阳光分班”操作步骤具体如下:
1、学校确定一年级班主任教师队伍
1)确定教学班数。根据学生报到的实际情况,按照标准班额均衡配备班级数。
2)确定班主任教师名单,把教师配备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2、实施“一键式”分班
1)监制初始数据库。根据新生入学信息形成初始数据库。
2)确定家长代表。根据新生人数随机抽取家长代表。
3)初始数据库封盘。由纪检部门封存保管。
4)现场分班。由纪检部门现场拆封电脑和初始数据库盘,由各学校微机操作员,输入班额、班级数,根据数据库中学生姓名、性别、序号、身份证号均衡配备的程序,进行一键式分班。分班结果现场打印出来,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数据库现场刻录成光盘,由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封存。
3、家长代表现场抽取班主任
1)家长分组。由各学校组织家长代表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3人一组),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2)抽取班级顺序号(例如:一班、二班……)。第一名家长代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抽取学生分班结果,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3)抽取选择班主任顺序号。第二名家长代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抽取选择班主任的顺序号。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4)抽取班主任。第三名家长按照本班抽取的顺序号,按顺序抽取班主任,现场公布结果,并由家长签字,纪检人员登记。
5)所有原始记录由纪检部门封存。
4、全程录像刻录光盘由纪检部门封存。
5、“阳光分班”结果在学校公示。
五、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求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齐心协心做好“阳光分班”工作(教师、家长的产生要公开透明)。
2、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并细化本“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教育局要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阳光分班”后,各学校要及时将各班的任课教师及学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及校园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公布所属教育局纪检部门的投诉及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举报电话:8691639  
4、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进行调、编班。
5、教育行政部门把“阳光分班”执行情况,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专项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
 
前进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