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团区委   发布日期:2024-04-11 16:00:00   浏览次数:4842

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710日至88日,区委巡察组对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进行了巡察。1013日,区委巡察组向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团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团区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根据整改问题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组全方位监督。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不到位,“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落实不够方面

1、学习传达贯彻重要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团区委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集中研讨。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针对当前团区委的目标任务开展研讨,将专题学习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措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8次、及时学习传达研讨共青团佳木斯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并长期坚持。

2、团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加强团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对《团章》所要求的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及委员全体会议。二是创新工作谋划机制,改变固有工作思路,加大对联席会议工作的创新性推进,加快工作落实机制,进一步改变原有工作模式。每年一次的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当时的区委、团市委、团区委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思路,提出实质性推进措施。三是加强基层团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定期对团组织负责人精准化培训,尤其是新换的负责人,加强团务专业知识以及团委平台的学习和规范使用。

3、组织引导服务青年群众力度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层团组织管理制度。定期对基层团组织、团员进行团员信息摸底排查工作,完善基层团组织日常管理办法。二是广泛动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行动,对团组织参学率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的重点评价指标、纳入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团员青年的参学率。

4、团费收缴、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团费收缴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大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对新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员进行底数清查工作,及时建立机关团支部,严格规范团费收缴的收取标准。二是常态化做好团费的清缴、督查,定期提醒各基层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缴纳团费,并同步做好团费的保管、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严肃团费收缴、使用的工作纪律。团区委在收取团费时在工作群发布,一周内未上缴团费的社区将电话进行督促,社区上缴团费时带好团员收缴明细,失联和未上缴团费团员需要重点标记,缴纳完毕后保管好收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从严治团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谈话、及时提醒工作制度,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前,对标对表做好准备,明确谈话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增强谈话针对性,做好谈话记录和存档以及跟踪谈话、整改情况落实。定期在特殊节日和日常对单位人员或者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结合团委当前的工作任务和被谈话人的工作实际,如实开展谈心谈话,内容真实,力求做到谈话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深化团区委工作人员纪法教育,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五个严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并要求团委全体成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自我要求。

2、民主决策执行不严谨的整改情况。完善团区委“三重一大”记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使用规范性文本记录,与派驻纪检组加强沟通,严格规范记录,加强文件记录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加强对会议记录等资料的归类、管理、存档工作。

3、团建专项经费未发挥应有效益的整改情况。已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使用规定,严格对照《关于下发佳木斯团建专项经费的通知》的要求,将滞留经费使用完毕。同时,规范团区委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团委全体人员财务纪律意识、规范财务行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党建带团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支部会议“第一议题”,时刻紧跟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深化细化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要求进行落实。今后每次党员大会、支委会第一项都是对“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和学习。

2、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党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及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结合参会党员本职工作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严格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三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按要求对预备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表决,支部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党员发展标准化。

3、党建带团建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共青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的对策,提高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与实效性,做好党组织联系大学生团员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出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为党输送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保证推优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从强化团干队伍建设、创新共青团工作理念及体制机制、加强推优与育优的党团组织衔接等方面下大力气,形成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共青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新格局。二是规范建设“两新”团组织,激发“两新”团组织团员青年的荣誉感。与组织部联系了解“两新”党支部有哪些,争取达到团员数量的“两新”组织,做到“两新”团组织应建尽建,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

(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一次专题反馈会议,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青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干部巡察整改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谈心谈话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有效提升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责任意识。

下一步,团区委巩固整改成效,形成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团区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利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进团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团取得新成效。坚决做到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围绕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着力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花力气、下功夫,建真章、出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4-8691055;邮政信箱: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61号 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邮政编码154002);电子邮箱:jmsqjqtw@163.com。

 

 

                              共青团前进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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