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委统战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4年,前进区委统战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依法行政、法治监管等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一是通过各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内容,在宗教界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翻印《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共计300余册,下发到街道、社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全体教职人员,实现了宣传全覆盖。三是通过小区宣传栏及网格员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大力营造懂民族理论、讲民族政策、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增强宗教界人士法治意识。一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专题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不断规范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管理,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在全国、省、市区召开两会等时间节点,全面加强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国家安全和防范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宣传,组织宗教领域开展升国旗、学习全会精神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三是开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对辖区内经营性场所开展全覆盖的民族敏感词汇排查2次。与宗教场所负责人谈心谈话40余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培训10余次,有效维护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大局。
(三)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一是将新《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理论学习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为各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奠定了基础。二是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列入基层宗教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由区民宗局牵头,开展各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培训2次,有效提高社区宗教工作人员的政治把握能力、依法治理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及团结信教群众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网络,严格落实街道、社区两级工作责任制,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了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我区宗教教职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问题,在学法、用法方面领悟比较慢。
二是个别宗教场所负责人习惯用教规教义管理人和事,而忽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财产和教职人员有关规定的管理作用。
三是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对民族宗教有关政策法规不够熟悉,对自身职责不够清楚,存在不愿管、不敢管的思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营造法治氛围。推进“法律进场所”专项活动的开展,定期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通过法治宣传栏、LED屏、标语等载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大力营造懂法律、讲政策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开展面向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知法、守法,自觉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
三是加大督查考核。把贯彻执行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妥善处置涉宗教问题作为衡量工作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干部不断提高对宗教问题的认识程度、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对理论方针政策的掌握程度,督促各街道、社区做好辖区内宗教场所、临时活动地点的管理、服务和非法小庙、聚会点的监管取缔工作。
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