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5-22 12:13:40   浏览次数:64916

                       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单位名称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高度重视此次常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14个问题,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李欣同志任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需整改问题全部实行销号制管理,主动认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举全局之力,攻坚克难,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真改实改,问题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巳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个方面的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重大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根据局情实际,制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部年度集中学习计划,截至目前,一月份已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二、三月份由于疫情原因,每名党员根据个人实际,进行个人自学。同时,在落实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上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贯彻落实上不打折扣,扎实开展好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三供一业”物业和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等民生工程扎实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区红霞路山上人家棚改项目,涉及的746户回迁户的回迁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67栋楼已全部改造完成,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内容知晓情况较差”问题的整改。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内容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以“学习强国”平台进行自学,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反复刊发等形式,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内容深刻理解。截至目前,党员干部的知晓率达到100%。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李欣任组长,副书记刘媛媛任副组长,充分发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例会制度,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梳理本单位重点防范领域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扎实推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能做到应有的重视问题的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并在政务公开网依法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及进进行公开。在棚户区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具体操作中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制度,将凡涉及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入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制定出台廉租住房补贴管理办法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将财务人员纳入“第一种形式”提醒谈话对象,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将对各类票据按照规定进行更加细致地装订保存,保证票据及时完整。

6.关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完善了制度。特别是针对信访件指派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攻坚克难,成功解决名河丽都6户回迁户逾期未安置问题,努力做到每一个信访件都要有解决的具体措施和路径,确保按照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销号结案。

7.关于“整顿机关作风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已按照前进区办公用房管理条例,对局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测量,截至目前,没有发现办公用房还存在超标问题,加大工作作风的巡查力度,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抽查,全局工作作风面貌焕然一新,机关作风显著提升。

8.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制定《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重大决策制度》、《人防工作管理制度》和《清扫保洁巡查制度》,切实发挥了党内监督作用。集体讨论通过了局“三重一大”制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已对6名干部开展谈话提醒,进行了正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思想和行为约束,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抓早抓小。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通报,截至目前,于光大、廖振宇、杜国春、田雷国等8名同志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处分情况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通报,“两个责任”履行能力得到增强。      

9.关于“行拆迁监督管理制度不严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对林业卫校周边及南侧棚改项目所有档案进行核查,对于组长漏签或签字位置错误的7户档案,由征收组组长进行补签。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于组长漏签或签字位置错误的7户档案已全部补签完毕。一是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学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了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技能。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各方面对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

10.关于“勤制度执行不严,工作纪律松散问题的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区委制定印发的请销假制度,负责专人负责书面请假单的存档和每日签到。定期以抽查的形式对局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抽查,目前,全局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11.关于“党员的教育形式单一,管理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区委要求,已按照要求传达了关于姜国文、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内容开展了学习,要求所有党员干部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规党纪查找不足,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二是严格按工作实际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工作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保障全局各项工作高效廉洁运行。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相互之间提意见建议,达到了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的效果。

12、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支部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国家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列入2020年支部集中学习计划,采取常态化管理,做到学习致用,入脑入心,有效指导推进住房保障事业稳步推进。二是支部已对党员学习笔记书写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结果来看,支部党员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完成了学习笔记的书写,目前,理论学习正在按支部集中学习计划深入开展。

    13.关于“领导班子在组织建设方面未发挥好主体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支部已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员下社区具体事项,全局31名党员干部与山水街道办事处网格员进行对接,充分发挥兼职网格员作用,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通过微信群,将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内容和召开的时间等理论知识及时向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党员全覆盖。

  14.关于“缺乏对党员思想认识的沟通交流”问题的整改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截至目前已谈话提醒6人次,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一线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局主要领导深入清扫保洁现场5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将问题整改落实到每名局副科级干部,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制度化管理。

二是举一反三,结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进一步主动查找在党组织建设,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清扫保洁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消除风险和问题隐患。

三是举全局之力,各单位、各部门上下通力配合,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助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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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