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前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者: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23 10:03:21   浏览次数:84178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前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前进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促进全面振兴发展营造了优质的法治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治国理政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区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2020年前进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抓全员覆盖。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区委、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持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并依据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市级上收部分权力和取消部分权力做动态调整,划转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703项行政权力,梳理出可以划转区级各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695项;组织区直20家职能部门对全区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区权责清单事项1722项。
2、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确定五个领域的首席服务专员,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标准及申请流程,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专窗共运用容缺办理方式办理69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运用延期办理方式,为8家许可证照过期的商户办理延续许可。通过电话指导、网上协助、上门办理、主动送证的方式,为600余个业户办理事项。二是创建便民利民举措。区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紧急办、专窗办等5种服务方式。截至目前,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00余件。“网上办”累计办结160件次,“电话办”共受理咨询电话760人次,“预约办”累计办结60余件次,“紧急办”41件次。
3、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助力企业复产。扎实开展“走千企、访万户”活动。印制惠企政策汇编150本、宣传单与宣传册各5000份、《致全区企业一封公开信》10000余份下发到各街道社区,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已走访市场主体9639户,走访率100%。全面梳理走访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找准问题症结,分类制定解决方案,通过派单跟踪方式落实到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4.着力加快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市区两级帮办代办联动服务。为驻区企业万里云健康体检中心办理市级《医师执业变更》和《护士变更注册》等服务事项,通过首席服务专员、帮办代办等方式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即完成证件发放,有效解决了驻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市级事项“耗时长、路程远”的问题,确保企业少跑腿、办成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对美发行业线上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指导力度,仅三天时间就有41家美发行业顺利营业。二是扎实推进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联办。率先承接289项市级政务服务“下基层、进网格”工作,根据区域内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着重尝试受理市卫生健康委事项,派出骨干业务人员主动上门到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宣传推广区级可办市级事项的服务途径,有针对性的将服务送到企业的“最后一米”。已为驻区医疗机构办理市级卫健事项30余件次,受到企业群众一致好评。三是规范网格化协调指挥系统事件处理工作。区网格协调指挥中心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网格化协调指挥系统事件处理流程,提高事件处置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让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结合当前我区网格事件处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前进区网格化协调指挥系统事件处理规定》,明确了事件受理、办理、回复等环节的工作流程,规范了事件超时的处理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始终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和清理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前提。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相关程序,对不符合规定或者不能说明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必须补充相关程序。二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公布和情况通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2.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前进区组织清理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为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奉献前进力量。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决策体系。始终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做为充分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有力手段,长抓不懈。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法律顾问体系常态化。为了更好的发挥律师独有的专业、经验和实践优势,在原有一名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区政府又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其他局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宜10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件,被采纳8件。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2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2、全面清理执法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等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系统性收集建档,形成统一备案管理。
3、严格管理执法人员。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开展前进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基础数据录入,清理后录入执法人员120名。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已全部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向区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我区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的法律效力,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前进区行政应诉规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使企业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前进区政府注重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严格遵照规定时限,及时发布,严把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自觉在社会监督下干事,主动在法治环境中作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围绕“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城区、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目标,前进区于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将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组成的“专业网格员”编在网格化管理队伍中,指导人民调解、联动化解、法律咨询等职能,实现了“法律服务进基层、人民调解进网格”全覆盖和实质化运行。疫情期间,充分利用线上手段,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研判潜在的矛盾纠纷,避免疫情过后社会矛盾的集中涌现,取得了良好效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件,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件,调解成功1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件,邻里纠纷6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参与排查工作人次26人次。
2、完善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始终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制度》,认真构建与上级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和市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进行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开展政府集中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
2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前进区法援中心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对贫困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2020年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件(其中民事案件10件,刑事案件25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起,涉及农民工人数20人,讨薪金额32.4万元。接待法律咨询103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同时向社会公开前进区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对农民工讨薪、赡养纠纷、相邻纠纷等案件坚持“先调后诉”,尽量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法律援助效果。开启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人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2020年11月,前进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患有精神残疾的辛某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审批,助力弱势群众维权,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真正为群众做到贴心服务。
3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扩大法援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援助服务队,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援进社区”、“现场咨询”、 免费发放普法读物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深入社区为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800余份,让广大群众知道法律援助制度,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逐步树立“有困难,找法视”的观念。2020年10月26日,前进区司法局联合爱尔眼科医院举办“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主题活动,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出发,开展涉老法律援助宣传和重阳节义诊,营造依法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至5月以来,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数3件。
4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制了全区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收官好“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是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提高了全民法律法规的整体素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送法进网络、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单位、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更好的引导辖区广大居民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前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区各个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
二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还不够,一些行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有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和行政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特别是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健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人员配置,确保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发挥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安排开展区本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适时调整、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加强各行权部门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禁止临聘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问责。三要规范公开执法行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单位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等平台公开行政强制、行政执法等信息。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公示、全过程记录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三项制度”。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要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快推进信访法制化改革进程,最大限度降低政府诉讼成本。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