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关于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情况
发布者: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日期:2021-04-25 10:10:33   浏览次数:82874

 

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我局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权责体系。

我局自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以来,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主要原则、范围对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会议部署权责清单的填写方法、工作程序、注意事项等,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在进行各部门权责清单审核时,我局工作人员围绕梳理部门职责,理清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区司法局聘请了专业律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设定依据进行审核。依据不充分的,不允许变相审批和实施,对确有法律依据的予以新增,共新增30项行政权力事项,对依据效力不足的,予以取消、删除或转变管理方式,共取消165项,删除232项,转变管理方式13项。

经过本轮调整规范,呈报单位、审核组、区司法局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已通过政务常务会议审议。

在区编办移交区营商局的1733项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经各部门自行梳理比对,依法新增30项,未认领3项(其中1项因法条废止,新办法暂未出台,权责界限不明无法认领;1项法律修正后区级无此权限,市级业务部门要求区级不认领;1项因机构改革后权力由市级上收)共计1737项,经过本轮调整规范,共拟保留1327项行政权力事项,精简410项,精简率23.6%。其中行政许可从111项精简为96项,精简率13.5%。

(一)保留事项1327项(附件1)。其中行政许可96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监督检查68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裁决3项,年检4项,行政强制60项,行政处罚924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征用2项,其他74项,行政复议2项,税费减免1项。

(二)删除事项232项(附件2)。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7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14项。

(三)取消事项165项,转变事项13项(附件3)。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6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35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3项。转为日常工作13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11项、其他2项。

 

附件1、保留事项1327项.xlsx
文件类型: .xlsx 保留事项1327.xlsx (108.56 KB)

附件2、删除事项232项.xlsx
文件类型: .xlsx 删除事项232.xlsx (26.93 KB)
附件3、取消、转变事项178项.xlsx
文件类型: .xlsx 取消、转变事项.xlsx (23.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