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者: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7-23 09:16:44   浏览次数:15957
前进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律师监管、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领导机制、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威信和良好形象。
(四)在各社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通过基层司法所和各调委会联合排查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降低突发性事件发生机率,提高社会稳定工作水平,提升区域文明形象。   
(五)法律援助中心配合信访部门清理上访案件,有效处理一批涉法涉诉案件。
(六)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登记管理和帮教,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机率;加大社区矫正管理力度,预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制宣传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宪法、刑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扫黑除恶宣传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战果,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弘扬社会正气,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守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意识,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拓宽法律援助层面,做到应援尽援,配合信访部门清理上访案件,有效处理一批涉法涉诉案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案件,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当好参谋助手。
(三)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摸底排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鼓励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发挥个人所长从事个体经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有效预防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杜绝重新犯罪。鼓励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依法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在有效防止重新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作用,使其感到回归社会大家庭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定期学习贯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和精神,鼓励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杜绝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严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维护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耐心细致地处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为民宗旨和服务意识的再学习、再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