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政府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者: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4-27 14:17:33   浏览次数:42791

                      

部门名称

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办

机构性质

机关

负责人

任    鑫

负责人联系方式

0454-8801733

经办人

王海娇

经办人联系方式

0454-8801733

固定电话

0454-8801733

电子邮箱

qjqzfb@163.com

办公地点

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61号前进区政府四楼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综合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修改工作。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二)负责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对政府各部门撰写的材料、起草的文件等进行审查核稿。负责区政府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区政府保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及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社区)对中央、省、市、区文件、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综合协调、及时反馈。负责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对上级文件的收存传阅,本级文件的上呈传阅和下级文件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清理和妥善保管。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企业投诉中心工作。

   (八)负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互联网网络维护保障等工作。

   (九)负责安排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务室

   承担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出席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的协调安排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及组织安排;承担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材料的文字综合工作;承担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件转办和领导交办的信件处理;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办公会议的筹备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汇总区政府主要领导政务工作大事记;协调副区长有关政务工作;承担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信访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及办公室党小组会议、学习活动的安排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文件体例格式把关、文字审核、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传递、交换等方面的工作;承担上级来文的收转工作;承担办公室的保密工作;按规定期限,及时向档案局移交档案和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承担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编报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网站维护管理工作。

  (二)事务室

  承担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办公楼、庭院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管理,对外来机关办事人员及各种车辆等要搞好询查、登记和联系工作;负责加强各办公楼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好机关院内秩序,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群众上访的疏导劝说工作,严格控制上访人员进院上楼,维护好机关的办公秩序;负责机关车队的管理,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落实,搞好安全教育;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财务室

  承担区政府机关内部及其办公室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和审计监督;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和考核评定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手续的办理和对调入人员考核,办理调转手续及公务员年末考核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工资调整;负责办公室党组的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