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者:区城管局   发布日期:2021-02-20 15:32:15   浏览次数:13996

部门名称

前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机构性质

机关

负责人

李靖环

负责人联系方式

19917897222

经办人

王磊

经办人联系方式

15765372555

固定电话

0454-8660958

电子邮箱

 qjqcgj@126.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区域内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及建筑物立面的装饰装修以及户外牌匾、户外路标、霓虹灯、橱窗、旗幌、标语、条幅等设置地点、布置形式等进行审批监管;对区域内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除基建工地、破挖道外)进行审批监管;对辖区内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进行审批监管;对区域内从事生活性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监管。负责对辖区内空中管线、各类街路井盖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强制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方案的审批监管。

(三)负责权限内收取城市占道费。

(四)负责对辖区内(除28条主要街路)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管。

(五)负责辖区内违规商家、业户、个人,暂扣其兜售的物品、盛器具及暂扣其作业工具的行政强制管理权。

(六)行使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对辖区内站前公园、西林公园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公园内绿地工程设计及建设、绿地管理与维护、游览项目管理、古树名木迁移的核准以及对违反《城市绿化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5个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会议组织、材料综合、信息采集、政策调研和文秘印信管理;承担日常政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局的党群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的注册管理;人员调配、工作考勤和年度考核;工资的调整与管理;人事档案的登记归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的预算、收支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核审岗位

     负责行政许可相关部门之间的具体业务沟通、协调以及相关文书、资料的传递和承办;负责审批辖区范围内建筑物的“扒、装、封”、楼体装修、大型占道活动的核审批准;负责审批街路牌匾、广告、条幅、庆典活动的审核批准;负责园林景区绿地工程设计及建设、游览项目、古树名木迁移的核审批准;负责全局审批项目的备案、归档、监管核查工作。
(三)考评监察岗位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考核督办工作;制定考评督办工作方案,提出对局各部门的考评、督办、奖惩意见;负责督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负责落实督办城管执法案件、群众信访、12319热线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及领导批示处理情况;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对全局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评;组织、协调全局性大型执法活动;负责全局业务检查、考核和评比;负责全局业务工作的综合、统计、报表和业务卷宗、资料等归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标准;负责与业务相关部门间具体业务沟通、协调以及相关文书、资料的传递和承办。
(四)法制岗位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行政执法文件;拟定内部规章制度和执法工作程序;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和汇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全局法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并对执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局法律文书起草、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文书下达及卷宗保管;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答辩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负责听证案件的组织实施。

(五)一线管理岗位

负责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各类影响城市观瞻、污染环境卫生、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前进区长安东路63号

联系电话:0454-8660958 

邮政编码:154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