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前进区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前进区审计局特制定《前进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前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具体包含如下信息:
1.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前进区审计局机构概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及解读(不涉密)。
3.审计计划
主要包括:审计结果公告
4.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5.业务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制作产生的各类公文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如各类工作动态、活动开展情况等。
6.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统一在前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Http://www.jmsqjq.gov.cn)。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61号(前进区人民政府4楼审计局)。
联系电话:0454-883928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前进区审计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前进区审计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前进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8802779。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可以到前进区审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本单位将代为填写。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对不属于前进区审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期限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