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港湾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为港湾街道办事处信息。
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网站港湾街道页面。www.jmsqjq.gov.cn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港湾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1、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前进区金河丽苑高层一楼港湾街道办事处,邮编:154002。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港湾街道办事处(地址:前进区金河丽苑高层一楼港湾街道办事处)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港湾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前进区金河丽苑高层一楼港湾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8368139;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