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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赵*
信件标题: 物业施工,造成我家房屋渗雨,
咨询时间: 2021-11-03 10:24:59
咨询类型: 反映问题
处理情况: 已回复
信件内容: 我是电业局小区19号楼三单元402室,2019年小区物业施工,不当,造成我家房屋渗雨,由于房屋暂时没有居住,经过夏秋天下雨,没有及时发现,19年底,发现后,找物业协商,说冬天不好施工第二年给维修。
相信物业后,2020年,又找物业,他们安排人员来观看后说马上组织人员给维修,,结果还是杳无音信。
2021年开春又开始找物业,物业说上次那些人都不干了,不知道这个事情,然后经理重新登记说,夏天给维修。 我今天来物业,一,想交物业费,二,想了解给我家房屋维修的情况,结果物业又重新换人了,而且说微信渗雨不是他们物业的事情。让自己维修。
我不理解,我家房屋渗雨,是物业施工照成的,一拖再拖不给维修,最后还是我们业主的责任,所以我想反应一下,看看咱们区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帮忙解决一下渗雨问题。
我这里物业是:佳木斯颐源居物业
电话☎️ 15765302631
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 区物业办
处理时间: 2021-11-05
处理结果: 您好,经了解核实,春光小区19号楼3单元402室赵郑先生业主家,“三供一业”对房顶进行了改造,该业主家是四楼,所处位置不在顶层,业主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设备,应该自行维修维护。阳台属于业主自用部位,不在物业维修管理范围,因此本应由业主自行负责。 经物业办沟通协调后物业意见:待明年开春之后,再仔细到现场查看具体原因,如确属“三供一业”遗留问题,物业会将此情况及其他遗留问题一并汇报给“三供一业”指挥部的负责人,沟通解决。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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