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前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0时起,将前进区永安街道园林社区前卫小区公安2号楼3单元、怡安社区太阳小区53号楼7单元;山水街道宏达社区三江小区10号楼1单元、山水社区山水家园小区22号楼3单元;和平街道站前南社区站南小区8号楼1单元、枫桥社区地质队家属楼小区西楼6单元、云峰社区云峰小区14号楼1单元、乐园社区升平小区31号楼2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措施。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