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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林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入(返)佳人员进行管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22:21:29 发布者:admin 来源:佳木斯市应对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浏览量:4340

 管控通知

近日,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吉林市下辖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吉林市丰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沈阳市苏家屯区调整为中风险区。为有效做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经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以来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入(返)佳人员,须主动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要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对辖区内4月29日以来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入(返)佳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做到“逐户排查、不漏一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主动对职工开展排查、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所在街道(乡镇)。

二、对本通知印发后舒兰市入(返)佳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14天”管控措施,并于入(返)佳当天、第13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三、对本通知印发前舒兰市入(返)佳人员,分两种情况落实管控措施:

1.入(返)佳已满14天者,先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结果均为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14天;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2.入(返)佳不足14天者,从入(返)佳当天计算,集中隔离至满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14天;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四、对4月29日以来以上地区(除舒兰市)等中风险地区入(返)佳人员,一律先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结果均为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至14天;解除居家隔离前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五、各类住宿服务机构如发现以上中高风险地区入住人员,要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告,由辖区指挥部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佳木斯市应对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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