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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7 10:00:00 发布者:区水务局 来源: 浏览量:198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佳木斯市应于2024底前完成散煤消减替代任务18.47万吨,截至8月底散煤削减替代11.6万吨,完成率为62.8%,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佳木斯市2024底完成散煤消减替代18.47万吨任务。 三、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佳木斯市2021—2024年农村地区散煤替代改造项目实施意见》《佳木斯市农村地区散煤替代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层层落实,发动群众更换清洁炉具,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安装进度,理清项目建设台账,针对已完成清洁取暖设备安装的用户,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国家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同步做好农村散煤替代资料整理工作,整理清洁取暖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等系统性支撑资料,健全项目台账,完善资料清单,做好资料归档成册等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政府主管区长任组长的散煤替代改造项目工作专班,制发了 《前进区2021--2024年农村地区散煤替代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职责,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层层压实落靠工作责任,确保项目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二是推进施工安装进度。推行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每日统计各施工单位安装进度,已于2024年12月底全部完成安装任务。三是强化归档验收工作。采取村级初验,区级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方式,严把验收工作关,对所有已安装的炉具进行全面验收,已完成全部改造户117户的乡村验收及档案建立以及区级聘请第三方验收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受理部门:前进区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15545409188 八、受理地址:长安东路6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 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前进区委员会 前进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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