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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佳木斯市前进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5-07-25 15:39:44 发布者: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 浏览量:80

区政府:

  《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层面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重新修订《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需由区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

  请批示。
 

  附件:《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佳木斯市前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佳前应急呈〔2025〕14号佳木斯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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